梅花豬驚覺爲組合肉 求償5倍敗訴

萬男認爲,餐廳提供成分不明組合肉,低於廣告標示的梅花豬肉片,違反專業水準的合理期待,要求5倍賠償。

法院認爲,萬男主張「梅花豬肉」含有不明成份,但根據餐廳提供的文件,輸入產品許可證明,並經新北衛生局現場稽查,發現「調理組合肉卷」卻爲豬肉,並非成分不明豬肉。再者,雖然沒有標示「重組」二字,但吃到飽火鍋餐廳收費368,提供食材上百種,雖有遺漏但無法認定餐廳是故意欺騙消費者,判決萬男敗訴,訴訟費用1500元由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