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由航行報告 張競:「表面放哨 私下插刀」
美國航空母艦林肯號途經臺灣近海,與我方F-5E戰機相遇。雖然美國是老大哥,但是他的做法仍以自己的利益爲優先,有時也侵犯到我們的利益,因此吾人必須適時表達立場。(圖/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美國國防部公開2019年年度自由航行行動(FONOP:Freedom of Navigation Operations)報告,該報告繫於本年2月28日完稿,但不知爲何,直到7月20日,才公佈於美國國防部政策次長室專屬網頁。戰略專家指出,該份報告「曝露了美國在臺海周邊活動真實嘴臉」,並不是對臺友善,反而是「表面上海峽放哨,私底下背後插刀」。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受訪時表示,這篇報告第一個關鍵點是「沒有臺灣海峽」,當中提到了許多海域,包括南海,臺灣東部太平洋(報告又改稱菲律賓海,下文再詳述),就是沒有提到臺灣海峽,這一點相當重要,表示美軍艦艇與戰機穿越臺灣海峽,與所謂的「自由航行行動」毫無關係,就是具有目的性的行動,往後媒體不要再穿鑿附會的解讀。
另一個關鍵點是美國對於臺灣的海域立場並不同意,特別在南海島嶼。在美國2019財政年度期間內,美軍曾針對我《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7條部分內文:「…外國軍用或公務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應先行告知。……」,對此有所異議,因此在西沙與南沙海域,刻意航行通過島礁周邊領海表達立場。
張競指出,顯然美國亦在表達其理解我國亦爲南海西沙羣島與南沙羣島聲索國,因此其在該海域實施「自由航行行動」時,不論島礁目前是由何方實際佔領,其亦尊重我方主張相關島礁主權所持立場。不過中華民國與美國對於外國軍用或公務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應先行告知各有立場,華盛頓曾多次施壓,而我方也相當堅持,絕對不曾有所退讓,雙方各持己見各自表態,並無任何妥協空間。
張競提醒,另外一項美國對我表達其持有異議之海洋權益課題,就是華盛頓依其法律詮釋角度,認爲我國於民國88年2月10日,以行政院臺88內字第06161 號令公告之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時,由我國劃設方式所劃設之領海基線「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範」。
而美方觀點其實早就透過2005年11月15日美國國務院海洋及國際環境與科學事務局海洋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Oceans Affairs Bureau of Oceans and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nd Scientific Affairs, U.S. Department of State)所刊行之「海洋劃界界限第127號─臺灣海洋權益主張」(LIMITS IN THE SEAS, No. 127 - TAIWAN’S MARITIME CLAIMS)研究報告加以說明。
不過張競認爲,美國在報告中具有兩項錯誤;首先是前述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已於中華民國98 年11 月18 日,由行政院另以院臺建字第0980097355 號令加以修正,顯然美國政府所聘法律專家不夠認真,沒有在年度報告中持續更新資料,顯然狀況掌握並不確實。
張競還發現一個怪點,在美國在原始研究報告中,稱「臺灣東岸濱臨太平洋」,原報告中並無提到「菲律賓海」(Philippine Sea)這個用詞,但是本次2019年年度報告,居然註記「自由航行行動實施海域是在「菲律賓海」;誠然就地理來說,也並不算是錯誤,但刻意如此表述,其中是否有政治操作?背後是否有任何詭計,我方有智慧者必須加以留意。
張競強調,美國若是要表達對我劃設領海基線有所異議,又聲稱曾在東岸運用軍事艦艇或戰機表態抗議過,我們就應思考,美軍機艦是否曾經闖入過,由我方數段超過24海浬領海基線所劃定之內水水域?
特別需注意,臺灣東岸內水水域,向來就是我國測試軍事機密研發武器之敏感海空域,美軍如此宣佈,不論就法理,抑或是實際國家安全需求來說,都令我方難堪,等於是完全不尊重我們。
張競呼籲國人必須理智思考,美軍機艦在臺灣周邊海空域活動,許多民衆都認爲是在力挺臺灣,但殊不知殘酷真相是「表面上海峽放哨,私底下背後插刀」;因此千萬不要「誤把臨幸當榮幸」,被華盛頓當成法理抗議對象,結果臺北政壇政治人物,還沾沾自喜,以爲有老大哥在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