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公噸200元…花蓮水泥窯燒垃圾 年回饋千萬

花蓮縣府與臺泥合作推動水泥窯高溫處理垃圾,爲回饋周邊居民,縣府訂定回饋金管理自治條例,每公噸200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府與臺泥攜手推動,在花蓮和平廠以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去年底正式營運,回饋金自治條例昨天在縣議會審議通過,以每公噸200元計算,一年概估千萬元,回饋部落居民,採專款專用,由秀林鄉公所成立管委會,和平村及縣內周邊村落可提計劃申請。

縣府原本是修正既有垃圾處理場回饋金自治條例,於去年7月送議會審查,但被以設施性質不同、部分內容不符財政紀律法等原因退回。縣府環保局參考環境部相關辦法,訂定「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草案,這次臨時會再送入縣議會審議。

縣議會保安小組審查時,加入專款專用、當年度回饋金未執行完成後,應轉入後續年度使用等文字修訂,再送大會,昨逐條審查後三讀通過,公告後實施。

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說,爲回饋水泥窯周邊居民,訂定相關辦法,以每公噸200元計算,一年概估5萬公噸,約1千萬元,由縣府編列預算,定期提撥到秀林鄉公所成立的管理委員會,和平村及鄰近村裡可提出計劃申請。

草案明訂回饋金使用的計劃項目包括公共設施的興建、改善及維護管理,環境衛生或綠美化、醫療保健、環境監測、環教宣導,或用來提升環境品質、教育、體育或文化水準事項,須專款專用,當年度未使用完,轉入後續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