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研習擺爛?7案超過4個月沒開庭審理 法官戰諭威遭送監院

臺中地院司法大廈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地院法官戰諭威,2014年在金門分院擔任法官時,7次返臺參加研習,讓承辦的7件案件都沒有進度,其中還包括貪污、殺人刑案,且明知道案情複雜,已經超出自己能力範圍,卻沒有上報,還置之不理,還有多起案件4個月都沒開庭,昨天遭到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議處

戰諭威2014年至2015年期間,在金門高分院擔任法官,卻回臺參與研習7次,公假日數共22日,參與研習時數有107小時重點是他承辦的7件案件卻都沒有進度,其中殺人等重大刑案,多起案件4個多月沒有開庭,貪污治罪條例案更有8個月沒實際進行審理程序,加上自知案情複雜,已經超過自己能力負荷,卻還頻繁參加研習擺爛。

戰諭威負責5件貪污、1件殺人和1件違反政府採購法的重大刑案,都沒有正當理由卻都沒開庭 ,在金門的後半年,還繼續回臺灣研習共13.5日,因此令法官評鑑委員會發出新聞稿,認爲戰的自律能力顯有不足,置案件審理與進行不顧,影響當事人權益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決議報由司法院將人移送監察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