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翁茂鍾案 法官鄭小康遭移送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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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鍾案引發的司法風紀案,司法院認定25法官時效完成及蔡遇大法官蔡清遊情節不重,26人不用懲戒,只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須移送,司法院完成相關作業,14日正式將法官鄭小康涉風紀案移送監察院

司法院指出,鄭小康因多次收受翁的襯衫,還擔任翁經營怡華公司行政訴訟案審判長,未行迴避;判決怡華公司敗訴後,打電話告知翁,行爲違反法官法,移送監察院。

對於司法院的指控,鄭小康冤屈地說,他確實承審過翁案件,但都是判翁敗訴,期間也未與翁接觸或收襯衫;鄭的同事則替他抱屈,指他品操評價都不錯,被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