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房東注意!租約沒公證 後續問題多

Speedo速.包租代管-喬陽桃園店-劉士豪店長(中間,藍色衣服者)。 圖/劉士豪提供

新北市一名房客租約到期卻不走,還怒嗆房東,若沒有公證恐怕只能透過提告「請求返還」,走漫長的訴訟程序,引起社會一片軒然大波!

Speedo速.包租代管-喬陽桃園店-劉士豪店長,特別將租屋公證問題分成以下三個部份來說明:

Q1.租屋公證是什麼?

A:就是把租賃契約拿去法院或民間公證人那裡辦理「公證」的行爲,若房客、房東有違法問題,可依公證法第13條,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來解決,快又有效!

Q2.保證什麼?有需要嗎?

A:對房東來說,經公證,房客若欠租金、租約到期不肯搬走、不願意給付違約金,房東可拿公證書到地方法院,聲請對房客的財產強制執行拿回錢,或要求房客搬遷;對房客來說,租約期間,房東將房產的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時,第三人仍必須遵守租約,不能要求房客搬遷,就是「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

租賃契約公證並非強制性,就算不公證,租賃契約仍有效,不過公證會花點錢,所以雙方可再協調!

Q3.費用?

A:以租金總額或房屋課稅現值二者較高者,加上押金後,依下列標準收取之。如附加強制執行之條款者,加收二分之一,可先諮詢承辦單位或專業人士哦。

公證費用級距對照表(新臺幣):請參考下方圖表

圖/賣厝阿明提供

案例說明

小志向大明租房子,大明有帶小志去公證租賃契約,契約上載有租期一年、租金及願意受強制執行之文字等。後來一年到期,大明想自住,小志不肯搬,幸好有公證,大明即可拿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便會強制小志遷出,並將房子還給大明。

最後,劉店長要提醒大家,目前針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府有提供公證費用補助,雙北每件每次補助最高4500元,其他縣市每件每次補助最高3000元。所有業者與房客簽訂契約時都須辦理公證,保障房東房客及代管業者三方的權益。

感謝Speedo速.包租代管-喬陽桃園店劉店長 知識分享,更多租屋、社會住宅補助、優惠等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免費諮詢喬陽桃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https://www.qyhous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