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出庭做了這件事遭轟特權 北院3點回應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泄密、加重誹謗兩案,14日臺北地院開庭審理,馬英九並於庭後持麥克風接受媒體訪問,遭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質疑,爲何能在法院內使用麥克風發表聲明,「請問這是否爲特權還是法院高層給予特許?」;而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也對此提出3點回應。
「法院內已經開放當事人可以拿麥克風擴音器開記者會了嗎?」劉宏恩指出,若馬英九可以,其他案件的當事人是否也可以?如果其他當事人不可以,請問這是否爲特權還是法院高層給予特許?並要求北院說明。
▲馬英九持麥克風發表聲明遭質疑特權。
廖建瑜則表示,首先,當天馬英九受訪地點爲北檢法警室門口,並非北院管轄區;第二、北院院內絕對禁止任何人使用喇叭或擴音器;第三、北院目前僅開放媒體在一樓特定區域進行採訪,二樓以上同樣是完全禁止。
此案源於2013年馬英九聽取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得知柯建銘涉嫌要求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並要求黃世銘二度入邸補充報告,且招開記者會控訴柯建銘涉司法關說。
馬英九14日出庭時,重砲抨擊檢察官羅織入罪,並在結束庭訊時向媒體重申「我沒有犯罪,我無罪」,北檢則於深夜發新聞稿嚴正聲明反擊,雙方你來我往,攻勢不斷,全案將在6月2日再度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