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丨中暑的工傷認定,怎麼這麼難?

6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微信公衆號刊載了《工傷保障,不能卡在半路上》一文,介紹了一起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通過抗訴,幫助勞動者獲得工傷認定的個案,家屬奔波近六年,終於得到職業性中暑(熱射病)的工傷認定。

2018年7月19日,四川省綿陽市某地建築工人羅某某在工地上突發疾病,於7月25日因醫治無效死亡,醫院診斷爲“熱射病”。但是,家屬羅麗(化名)要求認定工傷的維權路卻走得不順。2019年,當地社保局認定不屬於工傷。在之後的行政訴訟中,二審法院也認爲,原告未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或鑑定,因此不認定是工傷。之後,羅麗向當地檢察院申請監督。

建築工人在工地中暑,之後因救治無效而死亡,而且醫院也診斷爲“熱射病”,在普通人看來這就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這麼事實清楚、是非明確的事,爲什麼工傷認定就那麼艱難?到底卡在哪裡了?

首先,家屬發現要認定熱射病構成職業病傷害,鑑定門檻很高、程序很難走。綿陽當地並沒有能夠診斷熱射病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而整個四川省也只有省會的兩家醫院能夠進行熱射病診斷。二者,用工單位的不配合、資料收集難、醫療衛生機構診斷能力不足等方面問題,也會導致《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的難產。

在這起個案中,是檢察機關依職權調取了羅某某職業史證明等材料,並出具《關於羅某某的情況說明》,再由成都某醫院做出的職業病認定,在取得了這份新證據之後,再由四川省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終於在今年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會同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制發司法(檢察)建議書,建議綿陽市人社局結合申請材料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對羅某某的工傷以及享受保險待遇進行認定,實質化解行政爭議。5月15日,75.6萬元的工傷保險理賠款被打到了家屬的銀行賬戶裡。

如果不是檢察院的介入,依職權取證、向醫院說明、提起抗訴,以及家屬的近6年來的堅持,恐怕這麼一起簡單的熱射病的工傷認定,就很難完成的,家屬只能被迫接受親人逝去、工傷賠償全無的苦澀。

職業性中暑(熱射病)是一種常見的職業病,是一線的體力勞動者經常會遭遇的工傷風險,並不是什麼“疑難雜症”,但是在申請工傷認定時,卻遭遇了一系列制度性的、結構性的維權困難。這是值得反思的。

應該檢討一下,我們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制度爲什麼“用戶體驗”這麼差,“程序跑不起來”,甚至一直在“報錯”?比如,偌大一個四川省居然只有成都的兩家醫院,能夠做熱射病的職業病鑑定,這事實上意味着,相當數量的勞動者會因爲路途奔波、成本巨大等現實原因放棄維權。而且工傷認定屬於醫學、法學跨界認定,既涉及到專業的醫學鑑定,也涉及複雜的取證環節,但兩者不能是“各管一段”,把矛盾推出門,讓一線的勞動者承擔制度接縫裡的麻煩,特別是罹患熱射病的勞動者絕大多數是文化水平並不高的體力勞動者。

勞動者的權益,特別是工傷維權考驗着一個社會的良心,測度着社會法治的真實水平。勞動者的權益不應該是抽象的,而應該是具體的,它不應該只是貼在牆上的標語,而應該落實在一個一個具體的個案中,讓勞動者及其家屬有便捷的權利救濟渠道,讓抽象的法規成爲可行的幫助,而不是程序上的障礙。

在成功監督此案之後,四川省檢察院正着手開展社會治理工作,擬向有關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通過辦理一案推動治理一片,以更高層次的訴源治理助推更高水平的社會治理。熱射病這麼常見的職業病,卻遭遇認定難、鑑定難、舉證難、維權難等一系列的尷尬,這背後的社會治理必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