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遭毆風波變成羅生門 1當事人丟了飯碗
律師謝以涵在高雄市左營知名早餐店前遭到毆打,引發社會議論,雙方一度露出和解的契機,但仍然各執一詞,在法庭上相見的火藥味越來越濃;而參與打人的楊姓男子在經過媒體報導之後,收到公司通知要請他離職。
律師謝以涵(左圖)11日上午至高雄市左營果貿社區買早餐,出面排解停車糾紛,惹惱高姓駕駛夥同楊姓友人回頭揍他一頓,雙方事後上警局各說各話,互控對方不是。事情經過了一天,12日傳出雙方有可能和解,但求證雙方,得到的答案都很堅持。
謝以涵表示,「我認爲我沒有任何的瑕疵,目前沒有和解意願。」當事人高姓男子則說,「如果你(謝以涵)知道了是我被擋車,我相信你今天態度應該不是這樣,我也沒跟你計較,我走了,你卻對我嗆聲,一般人應該都沒有辦法接受吧!」
謝姓律師認爲自己沒有錯,另一方卻不這麼認爲,他們認爲被扭曲了,明明從車道出來,車子是被前面違停給擋道,造成高姓男子的車子無法出去,而且也沒有像律師說有妨礙殘障人士通行,所以他們被污名化。
高姓男子認爲對方嗆聲「你的車號我記住了」,自己被惹惱才與原本在附近買東西的楊姓友人碰頭一起找謝姓律師理論,楊姓男子因此被公司通知可以不用來上班了!楊男表示,「有些誤會都沒有幫我們澄清,就是沒有處理好的時候就已經上了各大媒體,對我工作部分已經受到影響很大。」
到底爲何而打架,現場有目擊者指出,「後面摩托車一直來,他(高姓男子)的車已經開到這裡了,所以兩邊都沒有辦法過,兩邊都不能過,但他們人都沒有發生任何的口角。」既然沒有發生任何口角,爲何律師會跳出來?目擊者說,這就要問他了,哈哈。」有圖不一定有真象,雙方對於打架的起因無法達成共識,看來法院相見這條路恐怕是免不了。
事發當時,謝姓律師見巷口有輛轎車堵住去路,造成交通打結,還有一名騎殘障機車人士受阻,有旁人敲窗要高姓駕駛移車,高男不移車反下車理論,還作勢要打人,他見狀上前勸阻「是你自己擋路,不移開還想找麻煩?你的車號我記住了」,高男駕車離去5分鐘後夥同楊姓友人重返現場,接連對謝姓律師拳打腳踢,直到附近民衆將兩人拉開後才離去。謝姓律師驗傷後到警局對高、楊提出傷害、恐嚇、妨害自由告訴
12日晚間,高、楊2人到警局到案說明時,也出具驗傷單反控謝姓律師恐嚇及傷害罪。高男出示行車紀錄器喊冤說,當時他開車載妻子帶發燒的3歲女兒到診所看病,車子開出地下室停車場,道路兩旁有攤販和整排機車,他先搬開一輛三輪車,又被一名騎機車的婦人擋住,婦人還拍打引擎蓋,他和婦人理論時,謝姓律師就出面嗆他說「是你自己擋路,不移開還想找麻煩?」還說「你的車號我記住了」,因而惹惱他。雙方各說各話,全案已送檢方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