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評價方案實施 專家:促金融機構再造業務流程提升積極性

人民網北京7月2日電 (記者杜燕飛)在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約束下,人民銀行發佈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以下簡稱《評價方案》)7月1日起正式實施,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正式被納入業務評價體系,我國綠色金融體系正加速完善發展

根據《評價方案》,綠色金融評價工作將每季度開展一次,人民銀行將依據定量定性兩類評價指標對上述銀行進行考覈。其中,定量指標總權重爲80%,考覈內容包括綠色金融業務總額佔比、綠色金融業務總額份額佔比、綠色金融業務總額同比增速、綠色金融業務風險總額佔比4項;定性指標總權重20%,其中執行國家及地方綠色金融政策情況、機構綠色金融制度制定及評價實施情況、金融支持綠色產業發展情況各佔30%、40%、30%的權重。

《評價方案》明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3大政策性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交通銀行6家國有大行,包括中信銀行光大銀行在內的12家股份制銀行以及北京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共計24家銀行成爲首批考覈對象

對此,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政委表示,今後金融機構要再造業務流程,提升發展綠色金融積極性,確保自己的行爲與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一致。

記者梳理髮現,近期,不少銀行紛紛公佈在綠色金融業務上的佈局。比如,農業銀行出臺指導意見,將大力支持清潔能源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節能環保、清潔生產、生態環境、綠色服務等6大綠色產業,持續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增量擴面;興業銀行表示,到2025年,綠色金融業務的餘額、服務的客戶數都要在2020年末的基礎上翻一番;華夏銀行提出,力爭在2025年前實現自身“碳中和”目標……

今年3月,人民銀行副行長雨露表示,完善激勵約束機制被納入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強調通過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貼息獎補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綠色資產配置、強化環境風險管理

中國銀行研究院發佈的研究報告認爲,《評價方案》對銀行業綠色金融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將綠色貸款升級爲綠色金融,定量考覈與定性考覈相結合,意味着銀行業綠色金融要從追求量的發展到注重質的提升。銀行業要從明確綠色金融發展戰略規劃、健全綠色金融公司治理機制、豐富綠色金融產品、防範綠色金融市場風險、強化環境信息披露等方面發力全面提升綠色金融績效。

值得注意的是,《評價方案》明確,當前納入評價範圍的業務包括境內綠色貸款和境內綠色債券,後續會根據業務標準和統計制度的完善將評價範圍進行動態調整。

業內人士表示,《評價方案》將綠色債券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評價體系,順應了多元化的綠色金融產品市場發展趨勢,有助於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增加對綠色債券投資,爲綠色債券市場帶來增量資金,促進國內債券市場擴容發展。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銀行間市場碳中和債累計發行656.2億元。全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超過13萬億元,同比增長24.6%,高於同期各項貸款增速12.3個百分點。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爲,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完善的綠色金融評價體系,將推動金融機構更好地發展綠色金融,助力國家綠色發展目標實現。在政策引導下,未來國內綠色金融市場將迎來更大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