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唯一 北市代理教師可依年資敘薪
爲鼓勵代理教師取得教師證,並留在北市考上正式教師,臺北市教育局提供擁有教師證且在北市公立學校任職的代理教師,可依之前年資採用較高的薪級。(本報資料照片)
許多縣市代理教師年資不能累計,導致有人當26年代理教師從未調薪,憲法法庭12日對此言詞辯論,最晚8月12日前宣判結果,臺北市卻是六都唯一讓擁有教師證且在公立學校任職的代理教師,可依之前年資敘較高的薪水,臺北市教師職業工會認爲,北市作法有利穩定學校運作,也可因應北市高物價的生活水準。
根據教育部規定,具合格教師證正式教師將依學歷適用不同薪級,如果曾任代理教師,薪級可再提高。臺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王秋萍說明,如有正式教師曾擔任2年代理教師,可提高2個薪級,等同月薪多了1000餘元。
但王秋萍說,擁有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能否跟正式教師一樣依年資敘薪,各地方政府規定不一,臺北市從99學年度起爲鼓勵代理教師取得教師證,並留在北市考上正式教師,是六都唯一讓在公立學校任職的代理教師依之前年資敘薪。
舉例而言,現在北市公立學校任職的代理教師,如曾在他校擔任數年代理教師,學校將可依此經歷,讓其適用較高的薪級。在聘期中取得任教科目合格教師證及較高學歷,亦可申請改敘較高的薪級。
北市代理教師還可跟正式教師有相同福利,包含教師上下班交通費、每年教師節發放每人2000元敬師獎勵禮券,且享有教師教學專業成長工作社羣、教師揪團自主研習計劃等教師成長資源。
教育局指出,臺北市正辦理各級學校正式教師聯合徵選,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名額4月15日公告;公立國小教師聯合甄選簡章3月15日公告,預計5月1日公告甄選名額;公立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近日將公告,約4至5月公告甄選名額。
臺北市教師職業工會政策部主任葉青芪表示,北市開放代理教師依之前年資取得較高薪水,有助於促使代理教師續留北市教書,穩定學校運作,有益於學生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