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團隊抨擊「假新聞 真抹黑」 提告聯合報和她
▲黃任瑋表示,《聯合報》中臺灣焦點頭版半版廣告,以新聞報導格式,刊載不實資訊,斷章取義抹黑市府依法辦理之限制性招標,並對林智堅市長之行政中立做出不實指控,版面僅於邊頁以極小字註明廣告,利用媒體散佈謠言,混淆讀者視聽。(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市長林智堅競選辦公室16日召開「假新聞 真抹黑」說明記者會,針對聯合報散佈不實資訊提出聲明,辦公室主任黃任瑋與律師蔡政峰表示,在16日的《聯合報》中臺灣焦點頭版半版廣告中,以報導格式刊載不實資訊,斷章取義抹黑市府與林智堅市長,混淆讀者視聽,將依公職人員選罷法104條「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提起法律訴訟。
林智堅市長競選辦公室主任黃任瑋表示,16日《聯合報》中臺灣焦點頭版半版廣告,以新聞報導格式,刊載不實資訊,斷章取義抹黑市府依法辦理之限制性招標,並對林智堅市長之行政中立做出不實指控,版面僅於邊頁以極小字註明廣告,利用媒體散佈謠言,混淆讀者視聽。
▲競選團隊表示,作者吳桂芬爲市長參選人謝文進服務處主任,卻連續多次以「記者報導採訪」方式,散佈不實資訊,「假新聞 真抹黑」意圖使人不當選,做法顯然極有疑慮。(圖/記者陳凱力攝)
競選團隊表示,作者吳桂芬爲市長參選人謝文進服務處主任,卻連續多次以「記者報導採訪」方式,散佈不實資訊,「假新聞真抹黑」意圖使人不當選,做法顯然極有疑慮,黃任瑋主任呼籲,《聯合報》爲傳遞新聞資訊的中立媒體,即便刊登廣告,應確實做到報紙內容查覈,競選辦公室將協同律師共同針對《聯合報》及吳桂芬,採取法律行動。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1,政黨及任何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罷免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 。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蔡政峰律師表示,吳桂芬以「記者採訪報導」方式,散佈不實內容,製造謠言,企圖影響選情,涉嫌違反選罷法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將與團隊蒐集相關資料,採取法律上的行動,針對吳桂芬、《聯合報》提起法律訴訟。(圖/記者陳凱力攝)
黃任瑋主任指出,《聯合報》自選戰開打來,不斷配合特定候選人團體推出新聞報導,黃任瑋嚴正呼籲,《聯合報》應謹守媒體自律,避免影響報社之中立性。蔡政峰律師表示,該作者吳桂芬以「記者採訪報導」方式,散佈不實內容,製造謠言,企圖影響選情,涉嫌違反選罷法52-1條政黨及任何人印發宣傳品應親自簽名,以及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疑慮,將與團隊蒐集相關資料,採取法律上的行動,針對吳桂芬、《聯合報》提起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