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署炸椿象挨批 法制局建議食用昆蟲法制化

農業部林保署旗下分署日前舉辦活動將荔枝椿象入菜,引發關注。圖/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提供

農業部林保署旗下分署日前將荔枝椿象油炸入菜,引來衛福部食藥署關切,直指荔枝椿象不是我國法定可食用昆蟲,恐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立法院法制局援引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報告,指食用昆蟲是呼聲最高的永續性蛋白質,建議政府將食用昆蟲法制化。

法制局引FAO報告指出,地球上近80%的耕地,都已用於放牧或生產飼料用的農作物,再無餘力應對急遽成長的肉類需求,人類迫切需要從其他永續性來源獲取額外的蛋白質,目前國際間呼聲最高的永續性蛋白質來源是「食用昆蟲」。

法制局續指,FAO於2013年發佈「可食用昆蟲:食物和飼料保障的未來前景」(Edible Insects: Future Prospect for Food and Feed Security)報告,指出全球28%人口(約20億人)以昆蟲入菜。2018年「國家地理雜誌」以「吃蟲時代」爲主題,探討未來利用食用昆蟲作爲替代食材的可能性。全世界超過100萬種的昆蟲中,有1900餘種可供人類食用,飼養昆蟲環境成本極低,符合我國低碳永續之政策。

法制局以鄰近的南韓爲例,指南韓近年來已陸續訂定各種法規以管理並推動食用昆蟲產業的發展,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於2021年將「蝗蟲」列爲其第10個核準的食用昆蟲清單,併發布「昆蟲製造標準化指南」。其農業部同時建構食用昆蟲供應鏈,該部的農林畜產食品部(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od and Rural Affairs, MAFRA)於2020年10月展開「昆蟲產業化專案」,致力鑽研可食昆蟲的加工技術同時,打開可食昆蟲的商業市場。

法制局指出,我國可食用昆蟲及昆蟲來源製取之原料,經查食藥署之「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其中「昆蟲及其來源製取之原料」表中列出11種品項、4種昆蟲。若相關養殖企業有意發展其他可食用昆蟲,進行食品加工、產品製程等研發,須依循我國於2018年公告之「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填寫問卷並檢具相關佐證資料,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

法制局認爲,目前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基於食品安全衛生把關,對食用昆蟲系被動接受申請。另一方面,農業部依「飼料管理法」第3條第1項公告「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已納入昆蟲種類計有10種。

爲解決人類糧食不足的難題,FAO在國際糧食相關的業務報告時,2016年11月正式對外建議人類多吃些可食昆蟲,法制局爲此建議衛福部與農業部共同邀集昆蟲學者、相關業者,參考外國已開放之昆蟲種類,研究評估可開放之種類;如我國對於直接食用昆蟲尚有疑慮,建議或可考量先推展昆蟲性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