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炸荔枝椿象 林保署險挨罰
農業部林保署旗下分署日前舉辦活動將荔枝椿象入菜,引發關注。圖/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提供
農業部林保署旗下分署日前將荔枝椿象入菜,盼透過料理消滅害蟲,不過衛生單位強調,荔枝椿象非合法可食用原料,勸導不聽者,最高可依食安法開罰二億元。食藥署說,農業部非首次踩紅線,先前也宣傳蝶豆花入菜,將強化溝通。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荔枝椿象不是合法可食用原料,其食用安全性並未被確認,國人也沒有食用歷史,林保署已涉違反食安法,已要求禁止宣傳。食藥署有建置「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民衆可至平臺查詢,目前可供食用的昆蟲類原料僅有十一種,如蠶蛹、蜂王乳等。
不過臺大昆蟲學系名譽教授楊平世認爲,食用昆蟲是人類獲取動物蛋白質的來源之一,食藥署應該要先搞懂「什麼是食用昆蟲」,臺灣山產店販售的炒大蟋蟀等傳統食物,是不是因此要被取締,食藥署該管的不好好管,不該管的管一大堆,跨部會之間也未妥適討論,也不好好翻書或請益學者,此事件實在是「管太多了」。
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副署長李定忠則說,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國家都有椿象料理,因此參考相關研究文獻設計課程內容,實際課程執行前,環教師已瞭解食安法等規範,改烹飪及試吃食藥署正面表列的蜂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