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史話-從原始檔案還原二二八

林江邁緊緊抓住自己的香菸,不肯鬆手,那可是她一家3口的活命錢

又赴茂華臺北分行檢查,未獲違禁品,只得返回臺北。在太平町小春園晚飯後,已近晚7時。

27日晚6時,臺北天漸黑。照理說葉德根等人已經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可以回宅休息。按照臺灣省專賣局的相關規則,查緝員查緝到走私物品,可以獲得獎勵。已完成任務的葉德根不甘心空手而歸。葉德根想查有所獲,便令隨員:「我們這次出發,未有成績,錢已花了不少,現在,我們到萬里紅酒店附近去看一看,看看有否販賣私煙。」他們的卡車上有「臺灣省專賣局」字樣,葉德根等人將車開到拐彎處便下車,徒步來到天馬茶房

年已40歲的林江邁,臺北縣人,住臺北市內日新町二丁目9號,丈夫先逝,男兒13歲,女兒11歲。光復後,謀生乏術的林江邁便開始擺地攤販煙,本錢臺幣5萬元,自己僅有1萬元,另向親朋鄰居籌借4萬元。她常從基隆火車站附近販來多種香菸零售,白天在後火車站前面亭仔腳,夜晚在天馬茶房亭仔腳,勞累一天,可得臺幣600元薄利,勉強活命。小商小販最怕的就是專賣局的查緝員。她以前曾碰到查緝,第一次損失約2000元,第二次約1800元。

查緝員強行沒收

27日晚,星期四,睛,微風輕輕掠過靜悄悄的街心。在天馬茶房附近賣私煙的近20人,一如往常。爲避免驚動望風的煙販,葉德根等人以釣魚執法的方式查緝私煙。葉德根等人佯裝買菸,拿住香菸後才亮出臺灣省專賣局查緝員的身分,反應敏捷的煙販見勢不妙,帶煙狂奔,身體虛弱的林江邁猝不及防,無法脫身。查緝員強行沒收林江邁的50多條香菸。

葉德根、鍾延洲要把查獲的香菸拖到圓環附近的卡車上。林江邁苦苦哀求:「我家口3個人只靠香菸生活,我的子弟要念書,請你可憐還我一部分。」 「我的本錢是向人借來,若是你把我的香菸捉去,我回家要上吊。」葉德根無動於衷:「沒有辦法,我是奉命來的,我會打收據給你。」林江邁緊緊抓住自己的香菸,不肯鬆手,那可是她一家3口的活命錢。葉德根無惻隱之心。事發現場有燈光,大批民衆圍觀。雙方在爭執過程中林江邁前額被擦破,疼痛難忍。事發現場傳聞很多,有說林江邁被查緝員打死、打得頭破血流等。

圍觀的羣衆看到查緝員蠻不講理,林江邁受傷,義憤填膺,紛紛上前圍毆查緝人員及密報人秦朝斌,打傷查緝員趙子鍵員警張啓梓,焚燬專賣局卡車1輛。幾位查緝員見勢不妙,分頭逃竄。穿國防色中山裝、留長髮的傅學通慌不擇路。永樂町距天馬茶房500米。家住永樂府對面陳文溪,在永樂一市場管理清潔,與專賣局素無瓜葛。7時許,在永樂町三民加工店門口,陳文溪與蔡幼徐祿在水門町下行走,迎面碰到逃竄的傅學通。傅學通見後有羣衆追趕,前有路人阻擋,慌亂之中,開槍示警。然後向永樂府左邊小巷逃跑。子彈擊中陳文溪左胸部。周圍人拿了一塊門板,把陳文溪扛到港町洪外科醫院搶救,注射兩次,不治身死,前後僅半小時。

怒火中燒的羣衆見專賣局職員槍殺無辜,更加憤激,涌至附近的臺北市警察局,要求查辦肇事人員。

夜9時,臺灣省專賣局業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李炯支、第四組組長楊子才流血事件,立即趕到出事地點,車行至天馬茶房,見有百餘人圍燒卡車,當即轉至臺北市警察局。此時,警察局門前圍有六七百羣衆,警察局陳鬆堅局長努力維持,幸告無事。

李炯支、楊子才向羣衆懇切表示,此次發生不幸事件,自當切實依法嚴辦。廣大羣衆不予理會,堅決要求將肇事的查緝人員交出。李炯支、楊子纔將專員葉德根,查緝員盛鐵夫、鍾延洲、劉超羣、傅學通送到臺北市憲兵隊看管,又會同警察局長陳鬆堅赴臺北醫院,將已受重傷的查緝員趙子鍵轉送憲兵隊。

專賣局查緝員作惡已久,民衆忍無可忍。查緝員尚未到齊,廣大羣衆就要求將已送到的查緝員准予28日槍決,以平民憤。李炯支、楊子才以法律有明文規定,不易擅自答覆,後將查緝員由憲兵隊轉檯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移送臺北地方法院訊辦。

臺北《中外日報》記者傳枝(後改名周青)正在天馬茶房飲茶,遇到了同報的詹致遠(又名詹世平,後改名吳克泰)。羣衆要求交出兇手,天空忽然下起小雨,人們就退到對面《新生報》的亭仔腳躲避,無意中周傳枝發現《新生報》日文版主編吳金煉向他招手。周傳枝通過吳金煉,從《新生報》工會借了一面鑼出來。雨一稍停,他們就敲鑼助威衝向憲兵隊。緝私造成一死一傷。臺灣省專賣局作爲肇事方,對於受害者林江邁和陳文溪的處理方式是低效的、拖延的。

羣衆不散 傳言滿天

林江邁受傷後,林江邁的兒子把母親帶到天馬茶房對面的一間藥店門口,門已關。幾位查緝員害怕事情鬧大,設法帶林江邁治病。鍾延洲上前敲門,老闆出來見狀:「我沒有辦法醫,要送到外科醫院去。」員警蔡厚勳就叫人把林江邁送上車去。林江邁不願上車,害怕被官府關押。蔡厚勳叫張國傑、何惠民及專賣局的一名職員,護送林江邁到臺北市延平路二段一號林清安外科醫院救治。此時已是深夜11時。

面對聚集不散的羣衆、滿天的傳言,28日,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市警察局並沒有在第一時間發佈圓環緝私血案的詳細經過、林江邁的受傷情況,以及政府的處理措施,任由報紙報導、流言散佈、廣播渲染。在二二八請願血案發生後,長官公署纔想到關照緝私血案的受害人林江邁。3月1日,長官公署派專人送給林江邁臺幣5萬元支票,充作醫藥費。住院醫藥費花800元。經過悉心療護,3月5日,林江邁出院回家,8日身體完全康復。

林江邁爲何物所傷,有不同說法。緝私血案現場十分混亂,有民衆用石頭襲擊查緝人員,幾位查緝人員受傷。2月28日下午3時,查緝人員被軍法人員審訊時,鍾延洲稱,「昨天我們到天馬附近緝煙時,抓到100、200條煙,那時人很多,有人趁火打劫,石子已經丟來了,那時有一女子有血,大家叫她倒在地下裝死,於是大家就哄起來打起來」,林江邁「是石頭打傷的」,表示「沒有看見,是醫生說石頭打傷的」,她「沒有跪下,她就是哭」。葉德根否認打過林江邁,稱「不知誰打她的。不知是當時石頭丟到的,還是她自己碰上的」。軍法人員未立即詢問林江邁、林清安醫生,錯失了弄清林江邁受傷細節的最佳時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