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通過 美祭新制裁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全票通過「港版國安法」,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隨後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將自公佈之日起實施。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港府會盡快完成必須的刊憲公佈程序,讓法例在香港同步實施。
綜合相關導指出,「港版國安法」共有6章、66條,內容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包括北京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並指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爲香港新設的「維護國安委員會」履行職責提供諮詢意見。
「港版國安法」明確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四類罪行和處罰,刑期會按嚴重程度分級,輕微罪行可判三至十年,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法例不具追溯力。
5月21日大陸全國人大在「兩會」開幕前宣佈將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後,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美國反應尤爲強烈,近期不斷施壓中方,美國總統川普5月底宣佈將取消對香港的特殊地位待遇;6月25日美國參議院更通過「香港自治法」,將制裁矛頭指向損害香港自治的中國官員。
在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前夕,美國國務卿蓬佩奧29日宣佈,自當日起,美方停止向香港出口國防設備,以及具敏感性的軍民兩用技術。美國商務部隨後也宣佈,暫停對香港執行優惠待遇規定,包括提供出口許可證豁免,並稱正在評估進一步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美國商務部敦促北京立即轉向,兌現其對香港人民和世界的承諾。
歐盟與日本30日以「遺憾」迴應大陸通過「港版國安法」。日本防衛相河野太郎表示,此事將對年底習近平訪日產生重大影響。
針對美國對港祭出部分出口禁令,林鄭月娥30日表示,不會被任何制裁措施嚇怕,若大陸政府提出反制措施,港府會予以配合。她表示,可以在世界其他地方尋找替代品,相信對香港打造成爲創科中心的影響不大。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30日上午以162票全票通過「港版國安法」,下午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之後,再次表決並全票通過。草案獲得通過後,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特區政府將公告實施,並公開法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