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A錢先跟金管會報案 有機會拿400萬元

檢查副局長張子浩宣佈,最快11日起提高檢舉獎金到400萬元。圖/魏喬怡

鼓勵「報馬仔」條款金管會7日公佈,最快1月11日起提高民衆檢舉獎金,由現行40萬元拉高到400萬元,只要民衆提出具體證據、「具名檢舉」,之後此案被金管會開罰一千萬元以上罰鍰,或法院判決確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每案核發檢舉獎金400萬元。

例如若民衆發現自己理專A錢,直接向金管會檢舉、揭弊,金管會目前重罰銀行動輒開罰上千萬元、二千萬元,則經確認檢舉屬實,則民衆就有機會拿到400萬元的檢舉獎金。

金管會爲了提高民衆檢舉意願,提早發現金融不法,因此修正「金融監理管理委員會受理民衆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將重大金融違法案件檢舉獎金提高到現行10倍,檢舉違法情節較輕微的獎金提高到5倍。

現行情節嚴重案件,即罰鍰一千萬元或判刑三年以上,獎金40萬元,1月11日之後,提高爲400萬元;罰500~1,000萬元、解任董監負責人、判一年以上未滿三年,現行檢舉獎金2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

輕微即是罰鍰100萬元不到500萬元,解任經理人,判刑未滿一年,現行獎金5萬元,未來是25萬元;罰鍰20萬元以上不到100萬元,目前檢舉獎金1萬元,未來提高到5萬元。

此要點從2005年頒佈,一開始最高獎金50萬元,2010年一度降到5萬元,2016年時再度提高到40萬元,2021年則一舉拉高到400萬元。15年來共核發29件檢舉獎金,共232.1萬元。

但金管會強調,如誣告、僞造、違法人自首或有其他單位亦有獎金且超過金管會者,將不再核發或要追回獎金;另外匿名檢舉亦沒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