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割「藏野驢」取鞭 變態富商犯衆怒被逮
一張活割驢子的照片近日在微博、微信流傳,只見一頭藏野驢血跡斑斑,背後站着一名男子,該男滿手鮮血,一副肆無忌憚的表情。有消息稱,該男在當地從事開礦及承包鐵路工程。而相關單位12日表示,該男已經被公安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活割驢子事件是由網友「8264老尹」11日率先在微博爆料,他上傳照片並表示:「轉自拉薩朋友。藏野驢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西藏野生動物保護單位必須將這個作案證據照片都有的王八蛋繩之以法。朋友們!好好看這張照片。圖中的藏野驢活生生的被這男子割肉啊!」他還透露,該男活取驢鞭。(下圖/取自微博)
此事激起網友憤怒,不少人痛罵該男之餘,也揚言要人肉搜索。有消息稱,該男姓羅,來自浙江,開黑色吉普車,在當地從事開礦及承包拉日鐵路一路段工程。
而12日中午,微博認證爲「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林業局副局長,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阿里管理局副局長嘎瑪次珠」的用戶「羌塘野狼」說,「這幾天在網上大量轉載活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西藏野驢器官的圖片。其手段極其殘忍,氣焰十分囂張,令人觸目驚心。當看到網上帖子後,我們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廣泛調查取證,案件於8月11日22時告破。」
嘎瑪次珠接受《華西都市報》訪問時進一步指出,當事人已被控制,事發於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他表示,該男是外地來藏做房產和生意的人,而當時在現場有兩人,駕車撞傷藏野驢後肢解。因爲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還有很多細節不便透露。
根據大陸《刑法》,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