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司專案運用投資有缺失 金管會開罰300萬

金管會指出,在對臺壽辦理專案運用投資專案進行專案檢查時發現有二大缺失,一是參與投資案,辦理洽商議價、投資前評估未留存內部共識形成過程、與外部單位會議及與賣方議價過程的討論軌跡,不利確認交易條件合理性;另辦理財務顧問委託作業程序顛倒,有由顧問先提供服務,公司再辦理簽報與議價,顧問於合約簽定當日即出具報告等欠合理情事,又有未依合約委託項目完整檢核顧問報告內容之正確性及完整性即逕予驗收,驗收作業未確實之情形。

二、臺壽與與他公司共同參與投資招標案,與他公司約定分攤備標階段費用,但就他公司請款競標作業顧問費用時檢具之資料,顧問服務合約訂約日有晚於臺壽與他公司獲選最優申請人之日情形,臺壽未檢核合理性並留存軌跡即逕行支付款項,費用覈銷作業有欠妥情事。

金管會指出,依法保險業應訂定各種資金運用,包括整體性投資政策、各種投資資產之取得、保管、處分及利害關係人交易、會計、其他各種業務之控制作業處理程序。

而臺壽在執行投資案的投資前評估作業有欠完備,且顧問委任流程及報告驗收作業欠妥,致有未落實執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違規事實明確,依法核處罰鍰240萬元整。另外,臺壽未落實執行會計覈銷作業程序,違規事實明確,依保險法規定核處罰鍰6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