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中科院人員出國須經覈准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指出,服務中科院人員,所涉機密資訊程度,不亞於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主管機關所屬人員,爲確保國家安全及利益,落實中科院人員安全管控,有必要規定中科院所屬人員,出國應事先申請覈准

政院推動這項修法主要是國安考量,不過今天在討論過程也引發立委疑慮,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就質疑,有些無涉秘密的人員也被管制是不是違憲?且這種管制措施恐讓中科院招募人才有困難,中科院長張忠誠認爲還是以國安優先,相關人員也可能涉及機密,無意間泄密,因此朝管制方向規範;初審通過版本將相關申請、覈准辦法國防部訂定。

此外,委員會也通過現行第33條條文中增訂第1項,規定中科院得於不超過設立時軍職編制員額限度858人內,任用具科技專長軍職人員。其相關權利義務事項,準用隨同移轉本院之軍職人員相關法規,不受行政法人法第20條第1項之限制。

委員會也通過綠委蔡適應等所提附帶決議,國防部應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修正通過後6個月內,訂定中科院科技軍官國軍單位交流歷練實施計劃以利國防科技人力部隊實務需求結合,達最佳運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