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推楊庭豪條款 無照加重刑責

21歲新北市樹林派出所員警楊庭豪,昨下午辦理器捐手術,至少10受贈家庭受惠。(亞東醫院提供/許哲瑗新北傳真)

21歲新北警楊庭豪執勤時遭無照駕駛衝撞殉職,立委葉毓蘭昨出席亞東醫院器捐記者會表示,無照駕駛死傷比酒駕還多,她將推動「楊庭豪條款」,將無照比照酒駕、毒駕加重刑責;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也應負責,儘速爲基層員警研議安全出勤的配套措施。

葉毓蘭表示,以2016年、2017年數據來看,無照駕駛有369件、酒駕僅301件;再以2018年至2019年數據來看,無照肇事有375人死亡、5萬5107人受傷,酒駕肇事有249人死亡、1萬586人受傷,「可見無照駕駛的嚴重程度,遠比酒駕嚴重。」

葉毓蘭指出,臺灣無照以未成年爲主,根據道安資訊統計,去年間13至17歲少年死亡交通事件共有62件,其中無照就佔了2/3、高達43件,青少年無照問題更不容忽視。

葉毓蘭說,她將在立院推動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跟《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21條》,將無照比照毒駕、酒駕加重刑責;若是未成年無照駕駛肇事,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也需有連坐刑責。

葉毓蘭也說,這幾天很多警察同仁告訴她,正因爲臺南市斗六分局長、臺南市警察局長、高雄市警察局長接連被拔官,對基層員警形成莫大壓力,「否則楊庭豪支援途中何必那麼趕呢?他的犧牲太不值得!」

她強調,希望蘇貞昌、徐國勇和警政署長陳家欽,給所有員警父母一個承諾,儘速完善員警執勤的安全規範、配套措施,別再讓員警冒着生命安全趕赴現場,也希望內政部能爲所有警車、消防與救護車投保集體超額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