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告羅致政涉賄選 不起訴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年初參選立委時,指控同選區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羅致政涉嫌賄選,透過長壽里長在板橋銀鳳樓餐廳發放裝有現金信封袋給在場里長。新北地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李婉鈺指控裝有賄款的信封袋,裝的是當時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動員各里的代墊餐費,非賄選現金,今不起訴羅致政。
李婉鈺今年初召開記者會,指控羅致政在銀鳳樓餐廳舉辦新北市板橋第3區里長聯誼會中發放現金,涉嫌賄選;羅事後找來里長出面作證,召開記者會,表示完全是李自導自演的栽贓行動。
羅致政出庭時否認賄選,指出里長在餐會中所發放裝有現金的信封,是前總統候選人朱立倫先前動員各里的代墊餐費,並非賄選現金。
檢警事後調查,未發現任何賄選證據,認爲羅召開記者會是爲了確保自身選情的被動舉措,加上查無有賄選積極證據,今不起訴羅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