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涉案金額近1.2億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2024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李鐵案。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追究李鐵的刑事責任。李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鐵利用擔任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選拔隊(以下簡稱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以下簡稱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5089萬餘元。
2019年,李鐵爲當選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請託他人提供幫助,後於2020年給予他人人民幣100萬元。
2019年,李鐵在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爲謀取當選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提高卓爾俱樂部影響力等利益,與該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他人提供幫助,該俱樂部給予他人人民幣200萬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爲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俱樂部)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675萬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後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爲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3905萬餘元。
相關報道:本年度13名足球高官因貪腐被判刑
今天,李鐵案宣判。本年度以來,足壇已有13名高官被判決。
這其中包括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於洪臣、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部長陳永亮、中國足協競賽部原部長黃鬆、中國足協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成都市足協原主席兼秘書長辜建明。
其中陳戌源獲刑最重。2024年3月26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對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歷時2年多!李鐵案時間線:兩年前接受調查,今日被判20年
李鐵案一審宣判,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22年的11月26日,前國足主帥李鐵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至今已有兩年多時間。
李鐵案時間線↓
2022年11月26日 李鐵接受監察調查
2023年5月9日 李鐵被曝已轉移至看守所
2023年5月25日 李鐵被曝即將移交檢察院
2023年8月2日 李鐵因涉嫌受賄、行賄等5項罪名被提起公訴
2024年1月9日 李鐵出鏡央視反腐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
2024年3月28日 李鐵案公開開庭審理,李鐵涉案近1.2億,一審被控收受7764萬元,當庭認罪悔罪,擇期宣判。
2024年12月13日 李鐵案一審判決出爐,被判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