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鐵涉案金額那麼大,都以爲至少無期,怎麼一審才20年?

直播吧12月13日訊 在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後,記者程文莉在社媒對於這一量刑表達了她的不解。

程文莉在社媒點評寫道:

估計大家都會說,才20年!

確實太出人意料了,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涉案金額那麼大(非法收受人民幣共計5089萬餘元),性質那麼惡劣,都以爲至少無期了,怎麼一審是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