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涉案1.2億爲何才判20年?記者道破天機,這點因素也不容忽視

李鐵涉案1.2億爲何才判20年?記者道破天機,這點因素也不容忽視

文/姜詩華

北京時間12月13日,原國足主帥李鐵案一審宣判,被判有期徒刑20年。雖然從宣判時間看,李鐵今天被宣判有些壓軸大戲的意思,但是從宣判的刑期看,低於外界預期。那麼,爲什麼李鐵涉案金額1.2億爲何才判20年?宣判結果出爐之後,有記者一語道破天機,在筆者看來,其實這點因素也不可忽視。

吃瓜羣衆爲啥感覺李鐵20年刑期判輕了,其實是有參照物的。2024年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黃石市中級法院對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陳戌源的涉案金額在八千萬左右,而李鐵涉案金額在1.2億左右。所以對比一下陳戌源,感覺李鐵的刑期明顯判輕了。

值得注意的是: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對此,記者趙宇寫道:李鐵的涉案金額雖然不小,但他的身份判定爲非國家工作人員,所以判了20年。其實,具體刑期的判罰還有其他因素,譬如認罪認罰的態度,退贓的情況,以及有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立功等情節。這些都是量刑需要考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