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權益受損 國臺辦駁斥「與事實嚴重不符」

李淨瑜上月底探視李明哲回國。(圖/臺權會提供)

記者蔡浩祥臺北報導

民進黨黨工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去年因「顛覆國家政權罪」,陸方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其妻李淨瑜上月底前往探視時聲稱,李明哲的發言權和通訊權遭剝奪,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今駁斥,指李淨瑜說法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李明哲去年3月赴陸遭逮捕,11月遭陸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12月28日移送至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南嘴鎮赤山監獄監區服刑改造」,親屬每月可會見一次,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

李淨瑜上月27日首次前往赤山監獄探視李明哲,返臺後表示,李明哲的發言、通訊權遭剝奪,但仍渴望閱讀;李明哲在看守所期間,曾透過海基會陸委會交付11本書籍,但丈夫只收到兩本。

對此,馬曉光表示,按大陸《監獄法》和犯罪會見通訊規定,監獄管理部門嚴格「依法依規」保障了李明哲會見、通信、休息等各項權利,截至目前,李明哲身體精神狀況良好

被問及李淨瑜的說法,馬曉光駁斥稱,李淨瑜所說陸方剝奪或限制李明哲發言權和通訊權的說法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