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審《跟蹤騷擾防制法》 朝野齊發版本超過20個
屏東縣日前發生「假車禍真擄殺」命案,朝野立委紛紛疾呼「跟蹤騷擾防制法」儘快完成立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排定審查跟騷法,包含行政院版草案在內,總共多達20幾個版本,爲提升議事效率,召委林思銘宣佈各黨團先回去協商,盼最終能濃縮成4個版本,下午2點30分再進行審查。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行政院版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秉持聚焦性別暴力案類、跟蹤騷擾犯罪化、調查跟保護並行等原則制定。草案明定8種跟蹤、騷擾行爲樣態,包括監視、跟蹤、盯梢、守候、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都納入規範,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自公佈後6個月施行。
針對外界質疑爲何採「與性或性別相關」爲構成要件,徐國勇說明,從國際共識、國內訴求及資源合理分配等面向考量,跟蹤騷擾宜聚焦保護婦女與防治性別暴力議題,其他非涉及性別暴力的人際互動衝突,應視情節輕重,迴歸適用現行刑事、行政及民事法令處理。
至於爲何要直接將跟騷犯罪化、以及預防性羈押是否侵犯人權等問題,徐國勇指出,世界先進法制國家已經把跟蹤騷擾視爲犯罪,基於比較立法,政院版也認爲犯罪化比較能夠保障婦女。
另外,內政部警政署2019年7月起推動防制跟蹤騷擾計劃,依據實務經驗,大多數案件只要受警察的關心與口頭告誡,行爲人就會中止跟蹤騷擾,日本的實務統計更高達85%。因此,警方若能依刑案調查程序發動拘捕、搜索或是建請聲押或羈押替代處分等作爲,就可以更有力、更即時的手段制止犯罪。
由於跟騷法草案版本高達20個,爲提升議事效率,國民黨立委、召委林思銘宣佈,由各黨團先協商進行,包含行政院版整合出最多4個版本,下午2點30分再開會逐條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