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國產化大鬆綁 對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事由將予協助

離岸風電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經濟部長郭智輝昨(23)日約見離岸風電3-1期、3-2期得標業者,會中明確表示,國產化若涉及「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事由,將朝通案原則、個案審查方式,給予業者協助。外界解讀,此舉形同對3-1、3-2期國產化大鬆綁。

經濟部官員強調,昨日主要是宣示3-1期、3-2期要如期併網,目的是破除市場觀望、等待3-3期的氛圍。

郭智輝昨日會見業者,開宗明義表示,國內企業用戶爲了出口,有大量且具競爭力的綠電需求(如RE100等),2030年臺灣製造產品的綠電比例要達到40%,如期併網是當務之急。

經長郭智輝約見風電開發商談話重點

經濟部昨日提出協助方案,主要是要明確化3-1期、3-2期國產化「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事由,採通案處理、個案審查原則,以9月底爲目標完成相關參考樣態,協助業者如期完成風場設置。官員表示,明確化之後將有助業者取得銀行團融資。

不過業者對於鬆綁3-1期、3-2期國產化有所期待,一方面是WTO諮商結果將朝開放方向;二方面是明確化國產化「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事由,也就是說,只要符合樣態,可不受國產化限制,等同於鬆綁。

歐盟爲離岸風電國產化於7月底狀告WTO,雙方並在9月13日首度進行諮商,經濟部先前對外表示,國產化將朝開放方向,並且區塊開發3-3期選商,撤除國產化已列爲選項之一。而這說法,一度使開發面臨諸多困難的3-1、3-2期業者陷入觀望。因此,據瞭解,經濟部昨日主動約見,向業者表達如期併網重要性。

官員表示,3-2期絕不會廢標,也不會延後簽約。經濟部強調,在如期併網前提下,只要符合公共利益、符合法規,經濟部全力協助3-1期、3-2期業者排除困難。

此外,業者在昨日會中提到,希望公股銀行參與離岸風場融資市場。據透露,郭智輝也在會中表達,公股銀行一定會參與。經濟部已於9月底安排國發會、財政部、金管會及公股銀行代表等參訪離岸風場,並就離岸風場融資議題進行交流,提供銀行業者相關實務經驗,提升銀行對離岸風場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