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職保初審 「25萬家事移工擬納強制納保對象」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護法」。(林良齊攝)

據統計,我國截至去年爲止有70萬餘名移工,其中家庭看護工人數達25萬188人,但家事勞工不適用勞基法、而自然人僱主爲自願成立投保單位,多數僱主未爲其加保,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強制納保對象加入「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的僱主,意謂外籍家庭看護工、漁工全數納保。

至於每月保費負擔,如以基本工資2萬4000元、平均費率0.21%試算,則每月約需增加50元保費負擔。

委員有共識草案中,強制納保對象除了「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僱主」、「依法不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行政法人及公、私立學校之受僱員工外」,勞基法的技術生、養成工、見習生建教生及「其他有提供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經中央主管錢關公告者」也準用強制納保規定

此外,在特別加保對象中除了開放自然人可透過特別加保方式納保外,也開放勞工本人可以辦理參加;至於原本有立委所提的「場所責任附加保險」則改爲附帶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