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我的姊妹睡了…人夫偷情逾300次 跑遍全臺摩鐵還想辦VIP

人夫偷情,牀戰人妻300多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夫搞上了已婚人妻,展開8年的地下情,在新北市、宜蘭、臺中等地的汽車旅館,還有住家、汽車等處偷情超過300次,由於次數相當頻繁,他們還一度想辦VIP卡,但最終兩人交惡,人妻向丈夫坦承一切,整起事件曝光

新北地院判人夫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部分,人夫還需賠小三的先生100萬元。至於人夫的太太,沒想到閨密會騎走枕邊人,火大提告,最後小三也須賠償她1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50歲的徐男在2006年間認識老婆的好姊妹,40多歲的羅女,並將她引薦到自己的公司上班,兩人時常相處,也慢慢增溫產生愛的火花,從2008年1月開始了地下情,到2015年9月爲止,兩人以平均每週玩一次的頻率,跑去中和區、土城區、萬里區、宜蘭、礁溪、臺中等地的摩鐵開房,再加上偷偷在住家、汽車上的激戰,次數超過300回。

其中,中和區是他們牀戰的老巢,次數太頻繁,他們還一度考慮辦VIP卡,偷情得自然又愜意,絲毫沒顧慮到家中伴侶的感受。

直到2016年兩人交惡,徐男跑到羅女住處樓下要求理論羅夫詢問到底發生甚麼事情羅女才含淚坦承偷情,「對不起」,戴了綠帽的羅夫氣炸,立刻扯下手上的戒指並對兩人提告。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判徐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

徐妻則控訴,與羅女認識數十年,兩人情同姊妹,直到老公被提告通姦,她才發現,自己被蒙在谷底,伴侶口口聲聲說愛她,卻在外頭跟自己的姊妹牀戰,越想越傷心,決意提告,向羅女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於本月19日判羅女須賠償徐妻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