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摩鐵次數多變VIP 尪偷吃醫院女同事狂言:把妳X出人命
人夫偷吃醫院女同事,還狂言「要把妳X出人命」。(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有名人妻發現老公阿強(化名)在外偷吃女同事阿芳(化名),2人斷斷續續交往期間,在摩鐵發生至少20次至30次性行爲,對此,阿芳則極力否認2人有性關係,但坦承有交往過也秀出簡訊「喜歡搞東搞西的人是你,要讓大家知道你過短,我也樂見,只要有人問我一定不會幫您隱瞞」;法觀仍判阿芳須賠償人妻7萬5千元,不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在臺中某附設醫院任職的阿強,因偷吃女同事,和與對方傳曖昧簡訊,甚至一起出遊、上牀,他遭妻子發現後,向妻子坦承有外遇,對此,妻子怒向小三阿芳提告,並求償4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臺中地院審理時,阿強表示106年1月因工作認識女同事阿芳,2人斷斷續續交往,在這期間至少發生20至30次的性行爲,阿芳還把摩鐵的貴賓卡交給他使用;他揭露2人交往期間的甜蜜字條,阿芳曾傳給他「老公,....好想黏着你喔」、「要想我喔,明天見」、「請遵守愛妞守則,不管如何都是自己錯...」。
對此,阿芳則極力否認2人曾發生過性關係,但坦承有與阿強交往過,她曾傳訊息給對方「喜歡搞東搞西的人是你,要讓大家知道你過短,我也樂見,只要有人問我一定不會幫您隱瞞」,但對方則迴應「哈哈哈,我過短?我有X公分會過短」、還傳過「我不搞東搞西,我只搞妳」、「沒錯,我是有目的的,就是要捅你,把妳捅出人命...」、「老婆我無時無刻都在想妳妳知道?想妳的每寸肌膚,尤其是你的翹臀」等親密對話訊息。
一審法官認定2人有不正常關係,判阿芳需賠對方妻子15萬元,但雙方對結果不滿,提出上訴;二審法官則認爲前審判斷與金額合宜,經扣除阿強免除7萬5賠償後,阿芳仍須賠償7萬5千元,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