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染賭博惡習!離婚36年都無音訊 姊弟訴請免養勝訴

老爸染賭博惡習,離婚後36年都無音訊,姊弟訴請免養獲勝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姊弟指控父親阿國(化名),在1998年與他們的母親離婚前,因爲染上賭博惡習,時常不見蹤影,縱使偶爾返家也不願支付生活費用,這段時間都是母親扶養照顧,父母離婚後,他們的監護權由母親負責,自此父親多年來都未曾聯繫,雙方長期處於感情疏離的狀態,因此向法院訴請裁定準予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表示,對於孩子的主張沒有意見。法官考量,阿國與前妻在1998年間經法院判決離婚,離婚後孩子們就跟隨母親共同生活。阿國在孩子們年紀尚小時,就染上賭博的惡習,並且未支付扶養費用,過往的生活開銷,都是由孩子們的母親負擔。

法官審酌,阿國既然身爲孩子們的父親,在聲他們成年之前,依法本負有扶養義務,但阿國卻在孩子們年幼時起,無正當理由便未盡扶養義務,導致均仰賴母親扶養照顧。

法官認,阿國所爲實有違爲人父應盡之義務,足認無論在主觀及客觀上,均有疏於保護、照顧孩子們之情事,並且情節重大,阿國已與孩子們長期感情疏離,若強令孩子們負擔扶養義務,明顯是強人所難、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孩子們請求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