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剛死姑姑接管遺產秒賣房置產 小姊弟成年反擊討回30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呂姓姊弟父親在2003年過世,當時母親也已經離開人世,姊弟倆雖然是繼承人卻只有13、11歲,於是改由爺爺監護遺產則暫時由姑姑管理,沒想到姑姑拿到錢後就開始置產,就算他們已經成年並進入職場工作也沒有將雙親留下的288萬元存款歸還,這才氣得決定提告替捍衛自己的權益

呂姓姊弟的姑姑主動提出要幫忙管理遺產並照顧兄姊弟倆。(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呂姓姊弟指控父母相繼過世後他們先是由奶奶擔任監護人,後來再改爲由爺爺監護,當時分別才13、11歲的兩人雖然繼承一棟房子和288萬8277元的存款,但因爲年紀太小,姑姑就主動提出要幫忙管理遺產同時照顧他們倆的要求,以免年紀大的爺爺、奶奶太過操勞。

只是,就在姑姑接管後2年,父親留下的房子就被賣掉(約300萬),姊弟倆一直等到成年並進入職場工作,對方都沒有要歸還遺產的意思,還謊稱賣掉房子的錢已經拿去清償貸款結果卻又從叔叔口中得知,在父親去世的那一年她就在大溪區置產,這才決定提告要求返還300萬元。

▲姑姑賣掉姊弟倆的房子卻自己在大溪區置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對此,呂姓姑姑反駁,出售房子的錢全都交給父母親使用,自己只是配合處理遺產,能在大溪買房也是她從生活費中省吃儉用存下來的,跟遺產沒有關係,況且侵佔部分就連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都決定不起訴,自己一毛錢都沒有拿,當然不需要還什麼錢。

爺爺卻打臉自己女兒並強調,「(對呂姓姊弟)她有拿你爸爸的300多萬,我公平論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桃園地院法官聽完爺爺與孫子間的證詞錄音,決定採信姊弟倆的說詞,判姑姑必須返還300萬元的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