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遺失補證“立等可取”便民服務暖人心

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7日訊“沒想到這麼快就拿到證書,你們可真是幫了我大忙了。”萊陽市民王先生因保管不當遺失了不動產權證書,向萊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遺失補證。按照以往規定,遺失補證需在1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方能領證,結果當天就領到了新證,王先生對中心的高效服務連連稱讚。

前不久,自然資源部公佈《關於第六批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對《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其中,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修改爲: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滅失,不動產權利人申請補發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其門戶網站上刊發不動產權利人的遺失、滅失聲明後,即予以補發。不再要求發佈聲明滿15個工作日,再予補辦。

新規實施後,萊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高度重視、快速響應,立即對現有的補證流程進行全面梳理調整,正式推出了“公告即補證”的便民措施。此舉爲補證的辦事羣衆縮短了十五個工作日的等待時間,實現“立等可取”,高效解決了羣衆的燃眉之急。

“遺失補證,立等可取”便民措施,是萊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升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縮影。下一步,萊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將繼續堅持改革創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在創新服務舉措等方面不斷出實招、辦實事、見實效,及時讓廣大企業羣衆享受到政策紅利,切實維護好廣大羣衆合法權益。

閃電新聞記者 於蓓佳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