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網傳「挺韓選票上記得簽名!」 王淺秋14:30北市警局報案

▲「韓國瑜與電商夥伴有約」座談會。(圖/記者莊喬迪攝)

記者羅婉庭臺北報導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16日下午將由總髮言人王淺秋北市警局提告,提告對象臉書上散佈謠言給予錯誤投票資訊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之網友,韓競辦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韓國瑜總統候選人之權益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表示,韓國瑜於選舉期間針對惡意人士所做出法律行動,是爲讓大衆瞭解散佈謠言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是犯罪行爲,且其罪責相當重,目前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90 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4 條之規定,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韓競辦表示,近日整理訴訟資料發現,雖韓國瑜總統候選人透過法律行動望能讓惡意人士有所警惕,豈知衆多惡意人士並毫無悔意地持續攻擊韓國瑜總統候選人,部分媒體對於新聞報導的處理顯然有未盡查證義務情形,特定人士涉嫌傳輸錯誤資訊,大衆在網路上亦流傳惡意的指導或是錯誤投票訊息,此等散佈謠言而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實已觸法

韓競辦表示,韓國瑜所主張之法律程序皆有所本,事實上傳播惡意流言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現象極其囂張,爲避免造成選舉期間不公正之情形,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緊守「真實惡意」原則嚴加檢視篩選,被提告之行爲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惡性。之所以提告,主因是特定人士所發表錯誤資訊是試圖影響當事人選情,竭盡全力散佈謠言,不但未盡查證義務,即使有誤也未進行道歉。

特定人士使用臉書,對大量民衆進行誤導性發文意欲用其影響力來散佈流言,真實惡意相當明顯,其行爲皆構成有妨害選舉罪疑慮。此等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者目的爲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明顯造成選舉期間不公正,韓國瑜總統候選人才訴諸法律行動。

韓競辦鄭重呼籲,不論紙本或網路,媒體及大衆都應堅守應有分際,勿損人權益而不自知,用不實訊息打擊韓國瑜總統候選人之名譽人格與選情,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影響韓國瑜總統候選人之選情,此行爲實已構成妨害選舉罪。選舉期間若濫用各傳播平臺而構成犯罪,我們會「正式提告,絕不會輕易撤告」,千萬別以身試法!

除此之外,競辦呼籲臉書(Facebook)之規範須更謹慎,對於疑似違反社羣守則社團言論須要再詳查。目前臉書有其社羣規範與守則,但有心人士欲藉規範之疏漏,以鑽漏洞之方式來向敵對陣營支持者進行言論箝制,使臉書被特定人士進行反向操作,導致普羅大衆無意中受到欺騙與被利用。

韓競辦指出,臉書實爲言論自由發訊的平臺,卻發現特定陣營網軍會藉由大量檢舉來達到箝制言論自由之目的。使一個自由發聲的平臺遭人爲的操作,韓國瑜競選辦公室對此表示遺憾。我們認爲,如果此等作法是市場商業行爲就要對不同政治立場標準一致,否則讓其規範被網軍反過來使用,霸凌特定陣營支持者,其實與綠媒霸凌韓營並無異處,形同和民進黨共同箝制臺灣的言論自由。

▲韓國瑜辦公室將針對惡意人士散佈不實謠言提告。(圖/韓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