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立法院收到3立委「羈押函文」 游錫堃將召集朝野協商
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立委疑涉收賄案,3名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21日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臺北地方法院認爲3人涉犯重罪且否認犯行,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這是國會全面改選後,首次遇到現任立委遭羈押,立法院將由院長游錫堃儘速召集朝野協商處理。
▲臺北地院裁定續押立委行政公文送至立院。(圖/記者屠惠剛攝,下同)
臺北地院22日凌晨4時40分罕見緊急派車送函文至立法院,不過,院方指出,因立法院保警無收受權限,法警在上午8時親送公文。
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涉嫌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遭到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被喻爲「史上最大立委收賄弊案」。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的會期每年2次,分別是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的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本次立院會期已經在18日開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