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劈腿留性愛影片 心機女備份LINE給他新歡
李姓男子與龍姓女子分手後與曹姓女子交往,龍女將李男與另一名女子的性愛影片傳給曹女,出庭時還辯稱是曹女向她探詢李的品行;高雄地院認定龍女侵害李男隱私,判賠6萬元。
判決指出,李、龍原是情侶關係,100年間至101年6月間在高雄鼓山區同居,龍女利用李男外出之際,偷偷拷貝李電腦硬碟內的隱藏檔,包括李與劈腿對象(以下稱A女)的裸照4張、以及與A女的性愛影片。
後來2人分手,李男103年與曹女交往,龍女將上述照片影片用LINE傳給曹女,嚴重侵害李男的隱私權,導致李自律神經失調1年,李因此提告求償60萬元。
龍女出庭時辯稱不知此行爲違法,因爲電腦是2人共用,自然可以下載這些檔案;而且是曹女向她探詢李的品行,她纔將檔案傳給對方,以免曹女受到欺騙,況且她只將檔案傳給曹女,李男應無任何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