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狠殺勇警李承翰因「精神問題」獲判無罪 法務部長:天地不容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於2019年7月,在列車上遭逃票的鄭姓男子持刀攻擊,他爲保全乘客安全英勇搏鬥,卻遭刺傷送醫不治,嘉義地院於4月30日以鄭男精神問題」判他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法務部蔡清祥受訪表示,殺警天地不容、民衆無法原諒,除嘉義地檢確定上訴外,目前也啓動社會安全網,不會讓兇嫌亂跑。

▲鄭男於2019年7月不滿逃票被逮,在列車上持刀鬧事,李姓警員遭刺傷送醫不治,嘉義地院4/30判鄭男無罪,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圖/地方中心翻攝)

一審結辯後,檢方主張鄭男雖被鑑定爲思覺失調症患者,但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因此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日前開庭時,鄭男經醫院鑑定後,法官認爲鄭於行爲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犯案行爲有絕對交互關聯,故其犯案行爲是受「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爲違法程度,因此判無罪,但鄭男須強制就醫5年。

不過,法官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且犯案情節重大,造成社會大衆恐慌,基於維護社會安寧秩序,依規定認爲仍應有諭知具保之必要,參酌鄭男家庭經濟狀況,裁定50萬元交保。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絕不允許有人以精神疾病藉口逃避刑事責任,除嘉義檢方確定上訴外,目前也啓動社會安全網,不會讓鄭男亂跑。(圖/記者孫於珊攝)

蔡清祥表示,法官依《刑法》以兇嫌精神疾病判決無罪,但絕不會讓人以精神疾病爲藉口,逃避刑事責任,嘉義檢方也會深入探討兇嫌是否因精神疾病,導致無法辨識行爲能力犯罪,而即使兇嫌以50萬交保,法務部也已啓動社會安全網,除了督促家屬看好鄭男外,也將持續掌握鄭男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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