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防假球!運產條例三讀 爲簽賭妨害賽事公平處7年重刑、罰3千萬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朝野共同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今(13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三讀條文明定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至3000萬元罰金。犯前項之罪而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重刑,並課以2000萬罰金。
中華隊在12強棒球賽奪冠,掀起全臺棒球熱潮。不過,「館長」陳之漢自爆曾從事「球版」(地下簽賭)、賺水錢,引發議論。中華職棒工會則發出聲明「懇請政府正視運產條例修正」,以健全運動產業勞動環境,降低過去大家不願回首的故事重演的可能。
此次修法有三大重點:規範國營企業經營運動團隊時應注意性別平權、將政府輔導與補助運動員工會、團體成立法制化、重罰打假球刑責跟罰金,並擴大到運彩沒有開盤賽事。
此次修法增訂第7條之3,中央主管機關應制定並推動防治運動賭博政策,輔導職業與業餘運動團體,建立防治運動賭博之信託基金,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至3000萬元罰金。犯前項之罪而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重刑,並課以2000萬罰金。
綠委陳秀寶表示,12強奪冠時舉國歡騰,多少被假球案傷害的球迷願意再次回到球場,自己清楚假球案傷口不曾癒合,也記得球迷們傷心眼淚,不分黨派共同努力下,針對簽賭行爲祭出刑期及罰金,讓不肖分子不敢再脅迫球員,讓傷痛停止也不再發生,讓職業運動員們未來可以放心比賽,也請球迷們重新相信球員。
洪孟楷表示,走過這些風風雨雨到今年十二強,看到更多國人關心體育,要有更堅強態度讓運動正常發展,今年是選手周思齊引退,這也是送他退休的最好禮物。吳春城指出,今天是草根修法大勝利,看到各個工會爲這件事情奔走,感謝中華職棒、臺灣職籃、女子足球工會的奔走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