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被指涉「著作權蟑螂」! 超馬好手林義傑一審遭判刑10月

▲臺灣超馬好手林義傑(中)被控轉行違法抓盜版,他出庭曾受訪反批檢方草率起訴。(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灣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瀚𩧴(原名林義傑)被控結合律師與退休警員,涉當「著作權蟑螂」將版權電影做成BT種子上網撒餌,引誘網友下載暴露IP位址,再循線提告逼付錢和解,1年就衝出937件報案量,林男等人被依違反《律師法》等罪嫌起訴、均不認罪,臺北地院今(27日)判林義傑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林瀚𩧴的辯護律師鄧湘全表示,仍待收到判決書才能瞭解詳細理由,但林男的公司事先取得影業公司專屬授權,絕非通謀虛僞的假契約,且著作權可積極去實施,例如推廣播放,也可消極排他,比如抓盜版,林男公司取得專屬授權、以自己名義提出侵權訴訟,於法有據。

執業律師鄭遠翔不服判決,表示自己本於法律確信,獨立執行合法的律師職務,收取合理報酬,本案從事和其他律師(包括本案另2位律師)完全相同的業務,不解爲何法官會用兩套標準認事用法,雖然尚未看到判決理由,「但本人堅信毫無成罪的合理依據,必將上訴爭取清白,相信司法終會還我公道!」

曾拍片紀錄自己長跑挑戰戈壁大沙漠、撒哈拉大沙漠等壯舉的林瀚𩧴(47歲),2008年就成立顧問公司管理自己影片智慧財產權,後來就讀政大法律研究所在職專班,得知有影視公司委託他人用BT分享軟體抓盜版,根據IP位置提告進而要求網友支付和解金,獲利頗豐。

林瀚𩧴透過經營科技公司的許仁泰介紹,請教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鄭遠翔,林並諮詢臺大EMBA專班同學律師張耀騰,鄭提醒這樣抓盜版有違反《律師法》之虞,林瀚𩧴仍製作相關簡報,向國內影視公司推銷查緝盜版業務。

2021年7月間,林瀚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簽約取得威視公司授權《金派特務》、《角落小夥伴電影版》、《倒數反擊》等17部影片,同年9月再取得香港甲上公司授權《疾凍救援》。

檢方起訴指稱,林瀚𩧴涉找專人將這些版權電影做成BT種子,上傳到對岸網站,誘使網友使用P2P下載,再找合作律師提告、僱用退休警員邱志偉等人上網蒐證與送件,總計2021年8月到2022年4月爲止,林的真相公司共提告937件侵權案,其中20多件和解,獲利約80萬元。

▲超馬好手林義傑。(圖/記者湯興漢攝)

林瀚𩧴等人短期內大量提告舉動使警方吃不消,雙方甚至因此頻生摩擦,警方督察人員還接獲檢舉指稱警員怠惰,更使對立情勢惡化,臺北地檢署獲報查出林本人沒有律師資格,卻涉及包攬訴訟,前年(2022年)約談到案、訊後交保20萬元。

林瀚𩧴始終否認扮演著作權蟑螂,被起訴後自稱遭檢警炒作新聞,他絕沒製作BT種子撒餌陷害網友,這些BT種子上網搜尋就有一大堆,他受影業公司委託抓盜版,沒刻意提告癱瘓檢警辦案能量。他出庭曾受訪自嘲前半輩子都在運動競技,出庭確實是不同人生歷練,「希望司法可以還我清白」。

鄭遠翔同案被起訴,出庭表示會在林瀚𩧴等人的羣組回答實務問題,例如到警局應詢該注意事項,他強調身爲律師協助客戶陳情權利遭侵害,這是律師職責所在,卻遭檢方冠上濫權罪名,感覺「有如警察國家」,而「真正癱瘓檢警的,是員警本身辦案怠惰所致」。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將林義傑判刑10月、鄭遠翔判刑8月,另2名涉案律師無罪,其餘4共犯各6月到8月有期徒刑。而8名被告,今日宣判時本人都未到庭聽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