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馬好手林義傑扮「著作權蟑螂」向網友索和解金 判刑10月

改名林瀚𩧴的超馬好手林義傑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律師、會計師合作扮演「著作權蟑螂」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向檢警提告上千件訴訟索求和解金,獲利90萬元,被控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臺北地院審理,2罪各判林有期徒刑5月、6月,訂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林義傑曾經喊冤「我做正義的事情,被列爲嫌疑犯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影射他被檢警「查水錶」。

檢察官首波起訴林義傑共6人,對鄭姓律師、陳姓法務人員、余姓會計師流分緩起訴,獲緩訴的2名被告鄭姓律師、陳姓法務人員後因拒絕履行繳交18萬元處分金的義務,被撤銷緩起訴處分,檢方重新起訴2人。

林義傑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2021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

檢方指控,林義傑與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人員提告表示要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

檢方調查,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上千件,特定4部影片提告上千網友的IP,提告濫訴行爲造成檢警人員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承辦,還被林義傑的律師檢舉違法移轉管轄權。

檢察官調查,林義傑在全國提告案件絕大多數被檢察官不起訴,僅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每案索求3萬元至5萬元不等金額,有網友擔心吃官司被迫支付和解金,估計林義傑等人共獲利90餘萬元。

檢方調查,林義傑等人獲不法利益後,言明律師可以抽傭2成,辦案人員拘提林義傑等人到案偵辦,林義傑諭令以20萬元交保,檢方認定林並不具律師資格,卻利用抓盜版專屬授權契約勾結律師包攬訴訟,將林等人起訴,法院審理2年今天宣判。

超馬好手林義傑扮「著作權蟑螂」。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