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輸入保育類黃頭陸龜 違者最重可關5年
日前發生一起保育類動物違法進口案,遭到關務署臺北關竹圍分關,在遠雄快遞專區內查扣,包括活體保育類黃頭陸龜3只,以及一般類活體黑腹花背箱龜1只。關務署依法扣押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竹圍分關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如有違反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該物又爲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簡稱CITES)所規範,輸出入需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覈准,以及輸出國政府CITES證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輸入許可證,呼籲民衆進口野生動物類貨物需查明是否涉及保育類及CITES之規範,以免觸法。
據瞭解,黃頭陸龜主要產地爲印度、尼泊爾、孟加拉、緬甸、印度支那、馬來西亞半島以及中國大陸的廣西,屬CITES公告保育類第二級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