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陳時中「部長好酒量」陳世瑀收賄才判刑定讞 申領健保費又有罪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與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參加餐敘誇讚「部長好酒量」的醫師陳世瑀,被控傳輸不實醫療資訊至健保署申領費用;臺北地院審理,日前依僞造文書罪判陳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本名陳識中的陳世瑀爭議不止一樁,他2009年擔任臺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主任,向醫材廠商收取回扣,最高法院2023年11月依收受賄賂、洗錢等5罪各判刑10月至2年4月不等,褫奪公權2到3年定讞。

陳世瑀是全心醫學陳醫師診所醫師,診所與衛生福利部簽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陳世瑀受託辦理全民健保執行醫療業務時,保險對象應親自就診,陳才能按實際診療情形領取醫療費用。

臺北地檢署指控,陳世瑀明知病患非因疾病就醫而是自費健檢,不應另外申報就診及健保點數,卻以創造就醫需求、重複施作或是健檢項目中涵蓋健保等方式,以電腦製作病患不實電磁紀錄。

之後,陳世瑀透過電腦連線申報方式,於僞造資訊後次月20日前提交至健保署,造成健保署誤付醫療費用。

判決指出,陳世瑀身爲開業醫師,危害全民健保制度的正確性,所爲可議,不過,他審理時坦承犯行,審酌陳世瑀自述是基於便民、即時照顧病患的動機、目的犯案,考量他自述博士畢業、職業爲醫師、目前無收入,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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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陳世瑀(圖),被控傳輸不實醫療資訊至健保署申領費用;臺北地院審理,日前依僞造文書罪判陳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