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就算修了法,酒駕還是會不斷的發生
●苦苓,本名王裕仁/知名作家,曾獲時報文學獎散文獎、聯合報小說獎。
老丁:太好了!立法院修法嚴懲酒駕,以後酒駕肇事會大量減少,也不再會有那麼多無辜的受害人了!
老丁:應該會呀!機車酒駕最高可以罰到9萬、汽車12萬,處罰加重,誰也不會跟自己的錢包過不去吧?
老王:那請問你,酒駕這幾年罰款的金額一路上漲,爲什麼酒駕的人一點都不怕、反而越來越多呢!
老丁:那……吊扣駕照一到二年,附載12歲以下兒童或肇事讓人受傷的吊扣二到四年,爲了怕不能開車,酒駕的人應該會受到嚇阻吧?
老王:從前吊照一年就不能嚇阻,現在多加一兩年爲什麼就能嚇阻?而且他可能乾脆就無照酒駕,像這種出事的也不少,根本產生不了作用吧?
老丁:那還有新的!酒測值超過0.25的,同車的乘客罰六百到三千,應該有很多酒駕者,會受到乘客的勸阻吧?
老王:如果執意要酒駕,你勸也勸不了,你有聽過酒駕的人自認喝醉的嗎?最多是你不搭他的車,而如果執意要搭他的車,被罰這點錢也不算甚麼,能嚇阻到誰?
老丁:但是因爲酒駕被吊銷駕照的人,要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否則不準重新考照,這個總會讓酒駕的人改變他們的壞習慣吧?
老王:這都是空話!我們都因爲交通違規而去上過講習課,不就是聽老師在那裡放影片、說案例,上課的人在下面打瞌睡、滑手機......時間一到,就「完成教育」了,你覺得酒駕的人能被「教育」成不酒駕嗎?
老丁:那,要不然給他們做酒癮治療?
老王:好啊!問題是現在全臺灣有合格的酒癮治療機關嗎?各醫院有治療酒癮的專門科別嗎?一個人有沒有酒癮、他的酒癮有沒有治好,到底要依據甚麼標準?
老丁:也是吼!那就只剩下最後一招,因爲酒駕被吊銷執照的,再重新考照後要在車上加裝酒精鎖,要不然會罰他6千到一萬二,有了酒精鎖把關,他如果喝了過量的酒,車子就發不動,這樣很有保障吧?
老王:第一、裝一個酒精鎖要兩萬四到六萬,不裝的話最多罰一萬二,你覺得大家都不會算術嗎?第二、就算我的車裝了酒精鎖,但我喝酒時租或借別人的車去開,不就一樣暢行無阻了嗎?
老丁:這...這麼說來,這次修法就跟上回規定「小客車後座要系安全帶」差不多,根本是幾乎執行不了的法律。
老丁:那...那至少酒駕致死的可以判死刑,這總有一點嚇阻作用了吧?酒駕的人雖然輕忽別人的性命,至少會愛惜自己的生命吧?
老王:也沒聽到這一條有通過啊!而且像湯姆熊殺小孩案、小燈泡被殺案、一家三口被殺案、把女友凌虐致死再埋屍案......,這些傷天害理的殘暴殺人事件,我們慈悲爲懷的法官都沒有把兇手判死刑了,你想他們會把酒駕撞死人的判死刑嗎?
老丁:所以,酒駕撞死人的刑期也不過從三到十年,「小意思」增加到五到十二年而已,就像你講的,多罰那麼多錢都擋不住的,多關那麼幾天應該也擋不住。
老王:所以你可以預見:酒駕的情況只會增加不會減少,立法委員只是因爲民意沸騰,才修法「呼攏」我們一 下而已,過幾天大家就慢慢忘記了啦!
老丁:對,直到哪一天,又有人被酒駕撞死爲止!
老王:酒駕先關七天也不敢,動用鞭刑也不敢,撞死人的判無期徒刑也不敢,就連強迫賣酒的地方連坐處罰(一律要裝酒測器,超標的不準把車開走)也做不到,我看大家還是隻有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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