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重大傷病 三扣除額有望全列
個人綜所稅6月底前要完成繳納,KPMG安侯建業提醒,如果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有必要醫療行爲,該筆醫藥費、生育費支出可全額列舉扣除,無金額上限。另外,若申報戶有身心障礙、需長期照顧者,可另外適用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元、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額度抵稅,等於一個人就會有32萬元以上的扣除額度。
申報綜所稅時,個人可選擇採用標準扣除額12萬元或採用列舉扣除,爲二擇一方式,國稅局官員指出,採用列舉扣除者民衆最常使用保險費、醫藥費等兩項。
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保險費涵蓋人身保險與健保費,人身保險必須檢附收據正本,員工保險費也要有服務單位證明,每人每年上限爲2.4萬元,但全民健保費(含補充保費)可申報全額扣除,不受金額限制。
而醫藥費須檢附繳費單據正本與服務機關證明影本,如果是因病情需要,自行購買醫院所沒有的特種藥物,則要檢附住院證明、主治醫師開立處方、以使用人爲擡頭的統一發票或收據,每人每年無金額限制,但必須扣除保險給付部分。
在特別扣除額部分,KPMG安侯建業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銘鴻指出,只要申報戶內有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證明或符合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皆可適用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元。
若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洪銘鴻表示,無論是聘僱外籍看護工、入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或由家人自行照顧,只要檢附證明文件,每人每年可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
其中,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項列舉扣除皆可同時使用。但洪銘鴻提醒,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若適用綜所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和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皆無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