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偵查結合大數據 揪出8800萬詐騙洗錢案

南市刑警大隊破獲洗錢集團,兵分多路直搗全臺詐騙贓款洗錢相關涉案據點。(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數據資料庫奏效臺南市刑警大隊科偵隊運用科技偵查技巧,結合大數據資料庫分析詐欺嫌犯金流,大有斬獲,2日破獲洗錢集團,兵分多路直搗全臺各詐騙贓款洗錢相關涉案據點,初估洗錢金額高達新臺幣8千8百多萬元,查獲洗錢水房曾姓男子等10名嫌犯,帳戶空自信用卡現金85萬元等證物

警方說,該詐騙洗錢水房以年僅36歲之曾姓主嫌爲首,查曾嫌自105年1月起,以帳號匯款客運代寄包裹及面交等方式,經手「漂洗」全臺各詐欺集團之詐騙贓款,爲免遭警方查緝,遂找來經營服飾店紡織業機械業等在中國大陸經商之公司行號爲掩護,經由層層轉匯兌,最終轉至大陸地區詐欺集團帳戶,完成洗錢程序。

於執行搜捕行動當日,嫌犯手機微信正好傳來包裹到站訊息,經警方帶同前往收取包裹,赫然發現該2包裹分別爲新臺幣30萬及34萬9千元之現金。

▲警方兵分多路直搗全臺各詐騙贓款洗錢相關涉案據點。(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警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自106年元旦由前臺南市長賴清德揭牌成立之際,即積極建置詐欺、毒品大數據資料庫,更運用數位鑑識之科技偵查方法,將詐欺車手手機所遺留之蛛絲馬跡,經由大數據資料庫分析、比對,於掌握該洗錢水房之關鍵跡證後,隨即報請臺南地檢署廉股檢察官何珩禎指揮偵辦,歷時半年的蒐證、跟監,於2日會同該大隊偵七隊、市警玉井、第四、五分局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偵破此一全臺詐欺贓款洗錢集團,依法送辦。

▲警方查扣之贓、證物除涉案帳戶、筆電、隨身碟、手機及約現金新臺幣85萬元之不法所得。(圖/記者林悅翻攝)

本案經連續2日之搜查行動,狂掃14個搜索點,逮捕10名嫌犯,所查扣之贓、證物除涉案帳戶、筆電、隨身碟、手機及約現金新臺幣85萬元之不法所得外,更有遂行詐欺所用之僞(信用)卡印壓機(含燙金機、數字模具)、空白打印卡及荷蘭、美國運通花旗等銀行之空白信用卡一批。

▲警方查獲洗錢水房曾姓男子等嫌犯。(圖/記者林悅翻攝)

曾嫌等人爲圖自己不法之所有,所爲犯行除涉及詐欺案外,亦已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曾嫌不務正業,協助詐欺集團洗錢(地下匯兌)以賺取匯差爲其不法所得,依105年7月1日修正實施之扣押新制,得限制曾嫌之財產轉移,以維司法「追徵正義」之實現。

市警局長黃宗仁表示,臺南市警方打擊毒品、詐欺犯罪絕不手軟,在防制詐欺車手於本市ATM提領贓款上,更祭出策略,除建立里長、金融機構、超商及校園之LINE羣組四道封鎖防護網外,亦運用科技雲端偵查,於臺南市ATM提領詐欺贓款之車手,在雲端警網監控下,必能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