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徵「酒捐」挹注癌症新藥基金!9大團體發聲明力挺 盼降低酒害

▲健保署研擬評估開徵「酒捐」當作百億癌症新藥基金財源,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提出「百億癌症新藥基金」,財源受到外界關注,健保署長石崇良日前拋出研擬評估開徵「酒捐」。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等9大團體發出聲明力挺,開徵酒捐以降低酒害是極爲關鍵且有效的策略,樂見政府推展酒捐,將全力支持,在減少酒害提升健康的大道上,即刻大步向前,不再原地踏步。

石崇良日前出席「臺灣癌症新藥基金永續論壇」時提到,癌症新藥基金是特種收入基金,需要特別收入來源,開徵「酒捐」是新收入,可能可以當作財源之一。

這個想法獲得醫界與民間團體力挺!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臺灣公共衛生學會、臺灣外傷醫學會、臺灣成癮學會、臺灣酒害防治協會、臺灣酒精不耐症衞教協會、臺灣精神流行病學會、臺灣精神醫學會、臺灣臨牀心理學會等9大團體今(5)日發出聲明「開徵酒捐或酒稅更是世界衛生組織推動的全球酒害防制策略的五大行動方案之一!因此,我們共同表示肯定與支持」。

▲健保署長石崇良,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聲明指出,早在2010年的第63屆世界衛生大會中,會員國一致通過「全球酒害防制策略」,當時我國的國民健康局(今國民健康署)也同步研擬十大酒害防制草案,其中重點之一即爲課徵酒捐,並且規劃將酒捐用於中央與地方之酒害防制、酒癮戒治與酒害受害者之救助,以及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等,可惜這10多年來政府原地踏步。

許多實證研究證實,課徵酒捐或酒稅,可以降低酒害。相反地,降低酒稅會帶來健康災難:芬蘭曾經把酒稅降低32%,結果每人每年平均飲酒量增加0.5升,3年之後酒精性肝病變上升46%,酒精相關的死亡也上升31%。研究也顯示,課徵酒捐或酒稅對於青少年或低社經層者等弱勢族羣,與其他族羣相較下,保護作用更爲顯著。

若能課徵酒捐,除了能減少飲酒量以及降低酒害,也可將所得經費挹注於各類酒害防制、介入或治療,例如酒害防制教育、酒癮及相關身體與心理問題的篩檢與治療、酒駕干預措施、酒害防制政策研擬,與精進酒害治療的研究發展基金等。這種將酒捐與酒稅投入公共衛生、醫療、教育宣導與研究的作法,已被許多國家採用。

不過,衛福部國健署長吳昭軍今日受訪表示,目前國健署沒有進行相關研議,也未接獲指示。他分析,要成立新的基金必需另立財源,不然就違反財政紀律法,相關思考會尊重健保署。

吳昭軍談到,確實國健署10幾年前曾經進行研議,但因爲跨單位有各自法規,包含酒的管理在財政部、酒癮戒治在心健司、酒駕防治在交通部,也各自去落實酒害防治,要如何課徵都還要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