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移普通法院 醜聞全曝光

2013年7月發生洪仲丘猝死事件羣衆走上街頭抗議,1個月後立法院火速通過修法,軍事審判案件移交給普通法院審理,這也讓許多過往被列爲機密軍法審判內容公開透明化軍中醜聞也一一被揭露。

當時司法院採「一次到位,二階段實施」原則,針對軍方審理中的409件案件,無縫接軌全數移轉普通法院,但考量部分案件涉及軍令軍紀軍律及軍事統帥專業,在第二階段,設定5個月緩衝期,讓法官學習軍事相關知識後才接手承辦。

後來所有軍人涉及的刑案都由普通法院審理,除了有關國防機密,宣判裁判書都公開,包括士兵偷油轉賣的貪污案軍艦誤射飛彈擊中漁船的刑事究責,甚至有多起軍中性侵案都曝光

例如2017年空軍劉姓醫官假意請女兵奶茶,卻摻入FM2等藥物,再假借按摩舒緩不適爲由,攙扶女兵躺上病牀後加以猥褻,最高法院斥責劉男利用長官部屬關係,使用管制藥品強制猥褻女兵,依欺瞞方式使人施用毒品罪將他判刑4年半定讞。

屏東潘姓男子1999年服役時,闖進民宅性侵少婦,還恐嚇對方「不配合的話,我就殺了妳女兒」,4年前潘男另涉他案,刑事局以DNA比對出他當年性侵少婦的惡行,最高法院最後依現役軍人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