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移普通法院 醜聞全曝光
2013年7月發生洪仲丘猝死事件,羣衆走上街頭抗議,1個月後立法院火速通過修法,軍事審判案件移交給普通法院審理,這也讓許多過往被列爲機密的軍法審判內容公開透明化,軍中醜聞也一一被揭露。
當時司法院採「一次到位,二階段實施」原則,針對軍方審理中的409件案件,無縫接軌全數移轉普通法院,但考量部分案件涉及軍令、軍紀、軍律及軍事統帥等專業,在第二階段,設定5個月緩衝期,讓法官學習軍事相關知識後才接手承辦。
後來所有軍人涉及的刑案都由普通法院審理,除了有關國防機密,宣判後裁判書都公開,包括士兵偷油轉賣的貪污案、軍艦誤射飛彈擊中漁船的刑事究責,甚至有多起軍中性侵案都曝光。
例如2017年空軍劉姓醫官假意請女兵喝奶茶,卻摻入FM2等藥物,再假借按摩舒緩不適爲由,攙扶女兵躺上病牀後加以猥褻,最高法院斥責劉男利用長官部屬關係,使用管制藥品強制猥褻女兵,依欺瞞方式使人施用毒品罪將他判刑4年半定讞。
屏東潘姓男子1999年服役時,闖進民宅性侵少婦,還恐嚇對方「不配合的話,我就殺了妳女兒」,4年前潘男另涉他案,刑事局以DNA比對出他當年性侵少婦的惡行,最高法院最後依現役軍人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