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顯智/小王子的玫瑰 夜市搶劫案

洪仲丘案後,迫使政府修正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現役軍人於「非戰時」犯罪,迴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圖爲警總軍法軍事法庭。(圖/記者李毓康攝)

阿哲是個大帥哥,也是我親身經歷的第一個冤錯案

當時我在服軍法預官役,被分發到國防部臺南監獄,擔任監獄官。某日,接到監察院打來電話,電話的那一頭承辦人詢問,是否有一名犯人叫阿哲的正在我們監獄服刑,因爲他的家屬不斷陳情,控訴軍方亂判,要求監察院調查。

彼時尚未流行詐騙集團,我想電話應該真的是監察院打來的。基於好奇心,我拿起阿哲的判決書細細閱讀。這一讀讓我徹夜失眠。

案子發生的經過是,某日在高雄六合夜市,有兩個歹徒騎着一部機車搶一位婦人皮包,然後這位婦人(載着兩個小孩)馬上於六合夜市內追逐歹徒,前後將近十分鐘,最後追不到就記下歹徒的車號。車號爲阿哲及阿龍騎乘的車子。

憑藉被害人指述,阿哲和阿龍都被抓進警局。兩人均詳細交代當晚的行程,表示搶案發生時晚上九點,兩人正在理頭髮,理髮店老闆娘可替兩人作證。警方不顧六合夜市人來人往,被害人有可能指證錯誤之風險,且皮包沒找到、贓物也不見,兩人又毫無前科,堅持將兩人移送法辦。由於阿哲當時正在服役,因此適用軍法審判,而他的友人阿龍則是普通老百姓,適用普通法院於高雄地院審判。

雖然理髮店老闆娘也出庭作證證明案發當下兩人確實在她店裡剪頭髮,有不在場證明,但審判下來一路的結果是,阿哲有罪軍事法院認爲阿哲載着某甲,搶奪婦人皮包,一審判六年半,二審判五年,上訴駁回後入軍事監獄服刑;而阿龍的命運迥然不同,普通法院則列舉十幾點被害人可能指證錯誤之狀況,例如被害人追逐歹徒一陣子後,被追的車輛追丟了,阿哲跟阿龍所騎乘的機車這纔出現,記錯車牌的可能性極高!因此判處無罪,最後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定讞。

就是最高法院判阿龍無罪定讞羅列的那十幾點理由,讓我無法入眠。

第二天一早天還沒亮,我就出現在阿哲的牢房門口。我把阿哲帶到一個小房間,兩人對望一眼,我還沒開口,他第一句話就是:「怎麼那麼扯啊。」我微微一愣,想着是哪件事扯啊?「太不敢相信了,軍法官居然會一路這樣判下來,最後竟進來坐牢。」

嗯,不用懷疑,他說的就是判決,我不能再裝傻。剎那間忽然有一股羞愧感,畢竟是這個體系裡的一員。忘了後來對他說什麼了,只記得第一次見面就在這樣的負疚下,草草結束,不,應該是說我落荒而逃了。

阿哲嘗試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聲請狀寫着,怎麼可能同一輛機車,軍法機關認定是被騎去搶奪皮包,司法機關卻認定是被害人指證錯誤,這臺機車沒被騎去搶奪皮包?一人被判有罪,另一人無罪?兩者如何同時存在?不料遭檢察總長駁回,理由:這是事實認定的問題,不要來找我!

於是,阿哲在牢裡一天又一天,好個無彩青春

阿哲說,在南部地方軍事法院一審判了六年半後。阿哲的媽媽營區徘徊,欲哭無淚,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時,一位自稱是擔任過軍法官,後來轉任律師的人跟她搭訕,他告訴媽媽說:「二審,我看也是沒什麼機會!」「爲什麼?」「因爲,軍法官之間都有階級跟同學的問題,後來判的人,又何必爲了你兒子得罪之前判的軍法官呢?」聽得媽媽充滿絕望。

信件檢查獄方必做的工作之一,阿哲也因此帶給我們很大的福利,那就是他與女友的信。阿哲與女友(後來成了他的老婆)書信往來頻繁,閃得讓我們睜不開眼睛,有時讓我誤以爲聶魯達正關在裡面。愛情的美、冤獄的苦、青春的喟嘆,盡在這幾百封信裡。女友從頭到尾相信阿哲的清白,這可能是他被國家徹底否定後,最重要的一根浮木。記得有一次他在寫給女友的信裡面引述北島的詩說,

我,站在這裡,代替另一個被殺害的人,沒有別的選擇,在我倒下的地方,將會有另一個人站起,我的肩上是風,風上是閃耀的星羣

實在令人難過。

有一天,長官神秘兮兮的給了我一封國防部寄來的信。打開一看,赫然是阿哲的假釋令。白關了兩年多,終於要出獄了。

那天,阿哲提着個裝東西的塑膠袋,裡面僅有兩百多封女友寫給他的信,來到門口,衛兵喝令必須檢查,阿哲把每一封信整整齊齊的摺好放在桌上,最後再小心翼翼的放回塑膠袋。那是小王子阿哲的玫瑰花。

即將步出總門了,阿哲看着我,我對他報以微笑。目送着阿哲即將走出營區大門的背影。南臺灣美麗的夕陽將他的影子拉得長長的。我拿起總門電話,告訴門口的衛兵:「這是XXX號,假釋出獄,開門讓他出去。」

掛上電話,滿天晚霞讓我忍不住流下眼淚。

退伍後,到高雄找阿哲,相約在高雄愛河畔散步。他說,父親等不到他冤獄平反,就已經過世了。我送給他一本張娟芬寫的《無彩青春:蘇建和案十四年》,鼓勵他勇敢迎向新人生。

德國讀書期間,發現德國、法國或其他歐洲國家,都沒有類似我國下轄於國防部的軍事審判制度,阿哲的友人經普通司法審判,可以一路獲判無罪,反而阿哲被冤判有罪入獄,更加顯示軍事審判制度確實需要徹底檢討。

2011年返國、執業,很快的跟阿哲聯繫上,2012年3月1日我們決定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挑戰軍事審判制度的合憲性

案件遞出後,很幸運的受到大法官受理,不久,洪仲丘案爆發,25萬人的努力下,2013年8月6日《軍事審判法》修正,軍事審判制度終於正式走入歷史。

事實上,改革往往都是阿哲這樣,如同一顆一顆小種子埋在人們的心中,一點一滴累積,才能長成巨大的力量。

軍法審判制度最後走入歷史,但阿哲就像過去許多遭受軍法冤判的案件一樣,平反之路才正要開始。(本文轉載自大塊文化出版《我袂放你一個人》)

▼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疑遭不當處分致死,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動羣衆包圍國防部。(圖/記者陳佳雯攝)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贊!

邱顯智,律師,社會運動者。2011年返國後加入鄭性澤律師團,並參與關廠工人案、洪仲丘案、大埔鞋案苑裡反瘋車案梨山老農案、太陽花學運等之義務辯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