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綠能貪瀆弊案!雲林縣議長黃凱涉收賄 今晨聲押禁見
記者黃哲民、莊智勝/新北報導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無黨籍)驚爆涉入綠能光電業者弊案,利用議員職權替業者護航、喬地方許可。新北地檢署4日指揮調查局動員百人、大規模搜索40處地點,查扣名車、名錶、上百萬現金等,並將黃凱、縣府官員、綠能業者共21人帶回應訊。今晨復訊後,認定黃凱涉嫌重大,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禁見;其他官員、業者等則諭令10萬至20萬不等交保,部分證人訊後請回。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捲入綠能光電弊案,漏夜偵訊後聲押禁見。(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最高檢察署針對掃蕩綠能貪瀆案件,日前與調查局、廉政署規劃「靖平專案」,統合偵辦兵力,同步查緝涉嫌利用職權向綠能廠商索賄的不肖公務員,或利用審查預算職權施壓從中獲利的不肖民代。
專案小組上月(6月)已搜索約談雲林縣麥寮鄉蔡姓前鄉長、臺西鄉林姓前鄉長妻子等人,雲林地檢署認定蔡男涉嫌藉勢藉端勒索綠能廠商,聲押禁見蔡男與陳姓白手套獲准,林妻交保30萬元。
新北檢調從轄內某業者的脈絡,查出雲林縣議長黃凱涉向1家綠能光電業者收賄,再利用議員職權護航、幫喬地方許可等弊端,今發動搜索約談,規模之大、相當少見。
新北檢4日上午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並動員百人兵分40路,搜索黃凱辦公室、住家、服務處、縣政府等,查扣名車、名錶、上百萬現金,並將黃凱、縣府官員、綠能業者共21人帶走,全數搭乘高鐵北上至新北市調處訊問,經漏夜偵訊後,今晨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黃凱聲押禁見,其中3名綠能業者諭令10萬至20萬不等交保、另名業者限制住居、雲林縣建設處處長李俊興20萬交保,其餘被告、證人等均請回。
黃凱現爲無黨籍身分,出身雲林縣第3選區(虎尾、土庫、褒忠、元長),是雲林縣議會4連霸縣議員,去年(2023年)10月因國民黨籍原議長沈宗隆涉收綠能業者行賄而請辭,黃凱經全體議員補選而當選議長,未料時隔不到一年,卻也陷入綠能弊案。
▼黃凱2023年因前議長卷入綠能弊案請辭,經全體議員補選後當選議長。(圖/記者蔡佩旻攝)